印发潮州市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潮府办〔2007〕77号
颁布日期:2007-12-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潮府办〔2007〕77号

印发潮州市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潮州市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公安消防局反映。

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潮州市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方案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和开展“一畅两会”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全面提高灭火救援的水平和能力,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推进和部署各项消防工作,为我市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平安潮州”、“和谐潮州”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落实今冬明春消防工作任务,全面推动各级政府进一步落实今冬明春消防工作责任制,全力推进火灾隐患排查和各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努力实现“社会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改善,抗御火灾整体能力进一步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根本遏制”的工作目标,为明年消防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今冬明春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督查全市今冬明春消防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陈建新

副组长:黄学琼(市公安局副局长)、陈永文(市消防局局长)

市安监、建设、工商、质检、教育、民政、交通、农业、文化、卫生、体育、旅游、人防、供电、供水、消防等部门的分管领导为市今冬明春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负责日常工作。

各地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领导,切实增强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各级政府(管委会)、各部门要按照《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精神,提前谋划,周密部署,制订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方案。要进一步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要本着“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指导思想,认真研判本地区消防工作形势、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今冬明春消防工作;要进一步开展消防安全督查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政府将对各县、区落实今冬明春消防工作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把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各级政府消防安全责任人考评内容。

(二)突出重点,全面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各级政府(管委会)、各部门要根据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特点,按照国务院和省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工作部署,认真制订整治方案,会同各有关职能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开展“三合一”及类似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等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和整治,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单位切实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严格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解决对消防安全工作不重视、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督促各单位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整改火灾隐患,对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由消防部门依法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对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带来较大影响的,消防部门应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并挂牌督办。

(三)强力推进“一畅两会”专项整治工作,夯实今冬明春消防工作基础。当前,我市的“一畅两会”专项整治工作正进入全面推进的关键阶段。各地、各部门要把“一畅两会”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重点,作为遏制亡人火灾事故的重要举措,认真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一畅两会”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严格按照全市消防安全责任人会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一畅两会”专项整治工作。

要继续推动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工作的开展。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印发广东省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积极推动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对到期未整改完毕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坚决依法予以停产停业;对逾期不按处罚进行停产停业的,要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整改期限内的单位,要加大指导督促力度,确保按期整改销案。

(四)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消防工作,切实提升农村防控火灾能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部署,逐步建立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完善农村公共消防设施,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尽快建立以县城及镇专(兼)职消防队为中心,以镇、村群众志愿(义务)消防队为补充的农村消防队伍网络,推动镇政府、公安派出所和村民委员会将农村防火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开展治安防火巡查及多户联防,实行群防群治。要深入开展贴近农村实际、贴近农村群众生活的消防宣传教育,指导农村群众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切实提高农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广泛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各级政府(管委会)、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强消防宣传工作的文件精神,制定消防宣传计划,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把消防宣传教育作为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要以消防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活动为契机,把今冬明春消防宣传活动与当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一畅两会”专项整治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学校、企业的作用,积极构建消防宣传教育平台。指导、督促各行业、各单位加强内部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有效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

(六)切实加强值勤备战,提高灭火救援的水平和能力。当前已进入冬季火灾高发期,各地公安消防部队要强化值勤备战意识,依法履行灭火救援职责,组织部队从严做好值勤备战的各项工作,调整灭火救援力量部署,充实基层部队的战斗力。要立足“灭大火、打恶战”和坚持“救人第一”的思想,从组织、装备、训练和预案上全面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要组织消防官兵深入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开展“六熟悉”活动,积极开展实战演练等冬季训练工作。要加强执勤车辆、器材装备的维护保养,及时补充必需的执勤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确保通信联络畅通,车辆、器材装备完整好用。要按照“五个第一时间”要求,及时调整第一出动力量,一旦发生火灾,各级领导必须按要求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靠前指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加强协作。各级公安、经贸、安监、发改、财政、规划、建设、国土、交通、监察、民政、供电、旅游、文化、卫生、教育、工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综合执法的作用,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特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任务不落实、工作不力而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坚决按照省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通知》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二)加强沟通,及时反馈。为及时、全面地掌握我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把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形成书面材料,按月上报市公安消防局。同时,各地、各部门要把今冬明春消防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书面于2007年3月30日前报市公安消防局(电话:2355972,传真:2294823,联系人:秦广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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