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清远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印发清远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政府 | 文号:清府〔2007〕77号 |
|---|---|
| 颁布日期:2007-08-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清府〔2007〕77号
印发清远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清远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2010)》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清远市人民政府
二OO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清远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
(2006-2010年)
为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与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粤府〔2007〕17号)的精神,结合市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清府〔2006〕37号)的要求,制定本纲要。
一、“十五”计划纲要回顾
“十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圆满地完成了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的各项目标任务,使残疾人的状况进一步得到改善,残疾人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优越。
(一)康复机构完善,服务质量提高。
“十五”期间,全市共为2万多名残疾人提供了康复和服务。残疾人康复机构不断扩大,设施不断完善,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全市已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康复服务网络,基本能适应当前残疾人康复服务的需求;解决了贫困残疾人康复难的问题;提高了残疾人康复工作队伍的素质;加强了部门之间的协调,努力打造独具有特色品牌的社区康复;落实了市县两级专项康复配套经费,确保了残疾人康复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特殊教育有了新的进展。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特殊教育纳入本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计划。“十五”期间,全市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达95%,为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提供积极有效的帮助;十五期间,我市投入393万元,分别在佛冈县、英德市和连州等市(县)各建有一所特教学校,较好地解决了学校所在地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的问题。
(三)残疾人就业、扶贫解困工作成绩显著。
“十五”期间,我市认真贯彻《广东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市县两级建有服务部(所)9个,有专职工作人员26名,共投入319.9万元,完善服务机构的硬件建设;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全面的服务,“十五”期间,全市累计安排残疾人就业1619人,残疾人就业率达85%;完成残疾人培训7136人(次),完成任务的203.9%,其中农村残疾人5926人(次),城镇残疾人1210人(次);兴建了残疾人扶贫基地,共建市级基地1个,县级基地1个。
通过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重残无业残疾人、下岗失业残疾职工、贫困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十五期间,全市共有15000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四)残疾人的体育竞技取得好成绩。
“十五”期间,我市先后4次组队参加省残运会、单项锦标赛和省残奥会,获金牌18枚、银牌19枚、铜牌7枚;选送了6名运动员常年参加省队集训,6名运动员参加全国残运会和单项锦标赛,获金牌2枚、银牌2枚、铜牌2枚。
(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逐步优化。
通过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及助残日系列活动,使社会扶残助残的意识逐步提高;通过修订《清远市残疾人优惠若干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残疾人法规建设,提高了城市文明程度和城市品位;建立残联信息网站,使残疾人事业走上信息化发展的道路,优化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环境。
十五期间,我市的残疾人事业仍然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一是地方财政投入的资金不足,制约着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二是康复技术力量薄弱及康复服务覆盖面不够广;三是残疾人就业率仍不理想;四是特殊教育还比较落后。
二、“十一五”期间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三化一园”发展战略,全面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建设和谐清远、绿色清远、活力清远,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的奋斗目标。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缩少残疾人在基本需求方面与经济社会发展平均水平的差距,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精神环境。
(二)主要目标。
——全市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
——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通过实施重点工程,使2万名残疾人获得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推行0-6岁学龄前残疾儿童义务康复工作;构建残疾人康复保障体系。
——加大对贫困残疾人的扶持力度,帮助其加快脱贫步伐、改善居住条件。
——将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免费义务教育范围,至2007年,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5%以上,至2010年,达97%以上。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发展残疾人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残疾人就业规模进一步扩大;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社会福利进一步提高。
——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更加丰富,社会生活参与程度不断提高。
——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优越,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维护残疾人的尊严和权利;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建设和无障碍环境建设,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残疾人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加快建设清远市残疾人教育、康复基地。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各级政府要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加快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残疾人事业发展。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新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各级财政要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列入预算,逐步加大投入,充分发挥政府残疾人工作机构的综合协调作用。
——坚持助残工作社会化。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开发社会资源,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鼓励、倡导和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人事业,提高为残疾人综合服务的能力和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在加强依法规范管理的基础上,争取、接受国(境)外慈善机构和慈善人士的捐助、帮助。
——坚持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主导作用和残疾人主体作用的原则。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素质,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工作者队伍。激励广大残疾人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信念,积极参与社会生活。
三、“十一五”期间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
(一)康复。
康复是帮助残疾人恢复和补偿功能,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
任务指标:
——加强社会化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的建设及康复服务人才培养,提高康复综合服务能力,要基本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或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农村80%以上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
——加快残疾人康复保障制度的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初步建立残疾人康复保障体系。
——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000例,为全市200名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为50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新收训聋儿200名、培训聋儿家长200名,为400名智力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训练、培训智力残疾儿童家长200名,完成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20例,为450名肢体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在清城区、英德市和连州市开展创建精神病防治康复示范点工作,供应残疾人辅助器具8000件、装配假肢160例。
——开展残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
主要措施:
1、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将社区康复服务纳入社区建设和基层卫生工作,发挥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服务机构、学校、幼儿园、福利企事业单位、残疾人活动场所等现有机构、设施的作用,大力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并以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为契机,促进社区康复规范发展。加强社会福利机构、残疾人养护机构、特殊教育机构中的残疾人康复工作。
2、扩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保障制度的覆盖面,将残疾人康复过程中的治疗项目纳入保障范围,使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得到医疗和康复救助;加快制订促进0-6岁残疾儿童义务康复的政策;建立残疾人康复专项救助制度。
3、加强残疾人康复专业机构和康复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与服务;完善市、县残疾人康复中心的建设,使其成为地区性视力、听力、智力、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和服务机构。
4、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规范管理。加大残疾人康复技术培训力度,逐步实施康复机构市场准入制度、康复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提高康复机构与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
5、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采取设立定点医疗机构与组派医疗队相结合的方式,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完善低视力康复服务网络建设,各县(市、区)要确定低视力康复“定点医院”,推广低视力康复技术,对贫困低视力患者实施康复救助,对贫困低视力儿童免费配置助视器;开展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服务。
6、加强聋儿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办好聋儿家长学校;指导社区、家庭开展康复训练;对贫困聋儿实施康复救助,并免费配置助听器;开展听力语言康复师资职称评定工作;拓宽听力语言康复服务范围。
7、完善精神病防治工作组织管理机制。全面推行“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在有关市县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对贫困精神病患者实行医疗救助;推动精神病康复托养机构建设;大力开展精神病防治社区康复工作,采用多种康复手段,切实提高康复效果。
8、组织肢体残疾人在社区和家庭广泛开展康复训练,做好手术矫治、辅助具适配、功能训练的有机衔接;对麻风畸残者实施手术矫治或配备辅助器具;救助贫困肢体残疾儿童接受手术矫治和康复训练。
9、发挥社区和家庭的作用,以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社区服务机构、工疗养护机构等为依托,开展智力残疾康复综合服务;培训智力残疾儿童家长,加强对智力残疾儿童进行生活自理、认知能力和语言交流等训练;对成年智力残疾人进行简单劳动技能、社会适应能力的训练;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建设集康复、教育、娱乐、劳动为一体的智力残疾人养护机构,为重度智力残疾人提供系统、终身康复服务;实施贫困智力残疾人康复救助;开展早期干预,做好特殊人群的补碘宣传教育工作,减少智力残疾的发生率。
10、全面提升市残疾人用品用具综合服务站的服务功能,供应各类残疾人急需的质优价廉的实用型辅助器具,完善假肢矫形器及辅助器具的适配服务;对贫困残疾人假肢装配、辅助器具适配实施康复救助。
1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公益宣传服务,普及康复知识,提高残疾人的自我康复意识;广泛开展“爱眼日”、“爱耳日”、“精神卫生日”、“防治碘缺乏病日”、“防治麻风病日”等活动;针对遗传、疾病、中毒、意外伤害、有害环境等主要致残因素,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干预措施;倡导早期干预和早期康复训练,有效减轻和控制残疾程度。
(二)教育。
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是残疾人全面实现自身价值的基本条件。
任务指标:
——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水平,适应接受普通教育(即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当地健全少年儿童水平。
——大力发展学前残疾儿童教育,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积极发展高等特殊教育。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教育或培训。
主要措施:
1、各级政府要切实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坚持“特教特办”原则,切实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将特殊教育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建立残疾学生补助等制度,保证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
2、构建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特殊教育体系。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普通中小学附设特殊教育班和随班就读班为主体,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义务教育水平;大力发展和继续完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市级建成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加快发展残疾人学前教育,普通幼儿园应接收残疾儿童入学,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要开设学前班;积极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依托高等院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或建立特殊教育学院;完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政策,推进残疾人继续教育,鼓励自学成才。
3、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师资的培养培训,有条件的师范学院开设特殊教育专业,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建立健全特殊教育师资资格评定制度,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包括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及随班就读班的教师)的工资和特教津贴。
4、将特殊教育的发展列入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指标,并作为各地教育工作政绩考核内容之一。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特殊教育的督导制度,每年对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结合检查发布专题督导公报,督促做好整改工作,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要对行政区域内各县(市、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建立相应的通报制度,对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未达到国家和省规定指标的,要限期达标。
(三)就业与社会保障。
就业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实现自强自立、体现人生价值的主要途径;保障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是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
任务指标:
——完善残疾人就业的法规、政策体系。
——加快残疾人就业步伐,切实提高残疾人就业率。
——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提高对残疾人就业服务的质量。
——登记失业、求职的残疾人及时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
——培训盲人按摩人员80名,扶持特困盲人按摩人员就业。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鼓励城镇残疾职工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扩大自谋职业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面;按规定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分类救助,适当提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
主要措施:
1、全面落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法规、规章和政策,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严格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确保专款专用。
2、鼓励社会力量依法兴办福利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完善优惠政策和措施,扶持福利企业稳定、健康发展。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办福利性工疗机构、庇护性工场,为精神病人、弱智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
3、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在劳动保障部门指导下,综合管理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为残疾人个体营业、集体从业和按比例就业提供职业指导和培训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就业信息和公益性岗位。各级要注重拓展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大力推进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建设;全面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工作,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4、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社会化培训为重点,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残疾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在城镇,重点鼓励的民营企业采取“定向培训、定点就业、集中管理”的模式安置残疾人就业。在农村,通过建立残疾人扶贫培训基地开展实用技术培训,重点帮助农村残疾人发展种养殖业。鼓励企业建立农村残疾人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就业安置基地。建立健全残疾人职业技能优秀人才奖励机制,选拔优秀人才参加全省残疾人技能竞赛。
5、利用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培训保健按摩人员,加强对在职盲人按摩人员的继续教育,提高市场竞争力。各级残联依据国家规定,对盲人按摩履行行业管理职能,规范盲人按摩市场;开展盲人计算机等职业培训,全方位为盲人创造从业机会,对盲人个体营业给予政策支持。
6、切实维护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权益。完善宣传、监督和检查机制,推动残疾职工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保障残疾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建立残疾职工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制度,研究建立资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办法,帮助城镇贫困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按规定执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及时向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切实做好残疾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为他们提供优质的老年照料护理服务,保障其晚年生活。对不适合参加劳动,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法定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按规定予以供养、救济。制订相关政策,逐步提高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生活保障水平。
(四)扶贫。
做好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扶助农村残疾人摆脱贫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任务指标:
——加大对贫困残疾人脱贫工作的扶持力度。
——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按照“智力扶贫”计划,招收一定比例的农村残疾人贫困生免费入读技工学校。
——有计划地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对城镇住房困难户实行廉租住房补贴。
主要措施:
1、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将扶持残疾人脱贫列入扶贫工作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针对残疾人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2、各级政府要将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选择适合残疾人脱贫项目,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保证各项扶持措施真正落实到户。各级财政根据本地残疾人扶贫工作的需要,适当安排资金用于残疾人专项扶贫工作。
3、大力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村和城市残疾人劳动技能。通过科技扶贫、基地扶贫、智力扶贫等方式使贫困残疾人掌握脱贫致富。
4、继续抓好扶贫基地建设,通过“公司加基地加农户”的形式,建立一个市级综合性的残疾人扶贫培训基地,有条件的县(市、区)、乡镇建立残疾人扶贫培训点(站)。
5、各地要将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居住条件纳入政府安居工程计划,落实专项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清远市的危房改造任务。对符合当地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应采取实物配租等方式优先解决其住房困难。
(五)文化、体育。
丰富和活跃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和竞技体育,展示残疾人的才华,是激励残疾人自强不息的重要形式。
任务指标:
——倡导、动员社会公共文化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服务,深入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培养优秀艺术人才。
——贯彻落实国家《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组织残疾人广泛开展体育健身活动。
——积极参加各类重大体育赛事,贯彻《奥运争光计划》,努力提高残疾人竞技体育运动水平。
主要措施:
1、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鼓励、支持残疾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为残疾人参加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创造条件;公共图书馆和街道(镇)、社区与村图书馆阅览室为残疾人提供借阅服务,开辟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场所。
2、城市社区、农村乡镇的残疾人组织、特殊教育学校和福利企事业单位根据各类残疾人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艺术、健身、娱乐活动。
3、各级残联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要为残疾人开展文化、体育活动设立专门场所,经常性地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周到服务。
4、县级以上残联不定期举办文化、体育活动,活跃基层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
5、组织好参加第七届广东省残疾人艺术汇演和盲、聋、弱智学校学生艺术调演筹备工作。
6、发展残奥、特奥和聋奥运动,组织运动员各类残疾人参加残健融合、康复健身的体育活动;抓好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活动;充分考虑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需求,适当增加相应的设施。
7、加强残疾人体育专业管理工作,充分利用现有体育设施,配备相应的运动器材和管理资源,满足残疾人体育的特殊需要。
8、积极选送运动员备战参加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和第四、五届全国特奥运动会等重大体育赛事,力争取得优异成绩。
(六)社会环境。
大力宣传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社会环境。
任务指标:
——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大力营造全社会关爱残疾人的人道主义舆论氛围。
——加大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健全残疾人事业宣传网络。
——在公众传播媒体中积极推进“字幕工程”;办好手语新闻节目和残疾人专题节目。
——宣传优秀残疾人、先进残疾人工作者和扶残助残的先进典型,激励残疾人自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敬业精神,培育社会助残意识。
主要措施:
1、宣传和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反映残疾人生活、宣传残疾人事业的报道;在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课程中,增加人道主义、自强与助残等内容,营造关爱他人、扶助弱者的良好社会环境。
2、争取市级电视台开办手语类节目,县级以上广播电台普遍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
3、加强清远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广泛动员公共媒体,宣传残疾人事业的成就和优秀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宣传社会各界扶残助残取得的成效。
4、继续组织好“全国助残日”活动,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等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举办好“国际残疾人日”活动。
5、大力宣传“全国自强模范”、“全国扶残助残先进集体”、“残疾人之家”、“全国扶残助残先进个人”和“全国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典型事迹,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强自立,鼓励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关心、帮助残疾人。
6、积极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省、全国残疾人事业好新闻的评选工作。
(七)维权。
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是残疾人工作的主题。
任务指标:
——建立健全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使残疾人权益保障状况进一步得到改善。
——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适时修订完善保障残疾人权益的优惠政策,加大执法和法制宣传力度,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机制。
——各地、各有关部门针对残疾人权益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研究制订相关政策,维护残疾人权益,同时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重大恶性案件的查处力度。
——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积极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初步形成清远市城市无障碍化的基本格局。
主要措施:
1、各地、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在制订政策时,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特殊性,对残疾人的权益保障给予重视,重点解决残疾人面临的突出困难与问题,维护和保障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及参与社会生活的权益。
2、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政策体系,各地要适时修订完善本地区的残疾人优惠政策和扶助规定。
3、各地加强对残疾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制订计划,在全社会倡导尊重、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广大残疾人的法律意识,增强残疾人法律工作者的维权能力。
4、认真实施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
5、各级残联发挥自身优势,加强与各级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维权互动机制,帮助经济困难的残疾人获得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帮助残疾人获得优质法律服务。
6、对因企业转制、国家征用土地、城市拆迁等造成残疾人利益受损、生活困难等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制订相关政策,维护残疾人权益。同时,不断加大对重大、典型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
7、畅通残疾人信访渠道,加强残疾人信访工作,充分发挥残疾人维权示范岗的作用,听取残疾人意见,了解残疾人需求,帮助解决残疾人困难。
8、严格执行关于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规定和无障碍设施设计规范,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对城市既有道路、建筑物抓紧进行无障碍改造,加大对已建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力度,加强宣传。
9、积极推动信息交流,采取盲文、手语、字幕、特殊通信设备等辅助技术或替代技术,为残疾人无障碍地接受和传播信息、交流、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
(八)信息化建设。
加强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是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要求,是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任务指标:
——建立健全基层信息化工作体系。
——充分利用清远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构建覆盖清远市的残联电子政务应用系统。
——整合残疾人事业数据库,逐步建立和完善清远市残联综合业务数据系统。
——整合残疾人事业信息资源,建立清远市残联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统计管理和基层台账建设。
——推广信息无障碍化技术与应用。
主要措施:
1、加强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基层残联信息化工作组织体系。
2、在“十五”计划的网络建设基础上,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和互联网等现有资源,连接残联系统现有办公局域网,建立残联系统办公自动化网络,实现业务数据、政务信息的网上传输。
3、在现有业务数据库基础上进行数据整合,根据残疾人事业的发展需要,建立统一的残联系统业务数据管理系统,并逐步加以完善。
4、充分开发利用残联系统内部信息资源,实现残疾人事业信息资源共享,为领导决策和日常业务工作提供服务。
5、进一步推动残联系统公众信息网建设,加强残联公众信息网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残联公众信息网。扩大信息内容,积极开展网上服务,加大宣传力度。
6、优化完善残疾人事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统计制度管理,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加强统计台账建设,进一步推广统计数据电子化,提高统计业务数据的应用服务。
7、推广信息无障碍技术规范的应用,建立信息无障碍交流平台。
8、加强信息管理队伍建设,开展多层次技术培训。
(九)残疾人组织建设。
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是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重要组织保障。残疾人组织要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进一步发展残疾人事业;培养、造就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任务指标:
——以健全和完善基层残疾人组织为重点,进一步夯实组织基础,履行职能,增强服务能力。
——以加强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为核心,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综合素质。加大培养、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的力度,密切与残疾人血肉联系。
——进一步发挥社团、协会作用,团结、教育残疾人,激励自强精神,提高自身素质,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进一步加强志愿者助残工作,提高助残服务质量。
——加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
主要措施:
1、各级残联要按照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关于加强基层残联建设的决定》(残工委〔1998〕1号)和《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残工委〔2005〕4号)的精神,完善机构、健全机制、加强力量、提高效能。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的残疾人组织,形成完整的残疾人工作组织体系。
2、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试行)》和“十一五”全国残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强残联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提高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加大县级以上残联残疾人干部配备工作力度,增强残联的代表性;建立残疾人干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逐步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系统化和规范化。
3、进一步发挥社团、协会作用,完善工作制度,围绕残疾人事业发展大局开展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各项活动,推进残疾人素质教育,代表残疾人利益,反映残疾人需求,贴近残疾人实际,充分发挥其“代表、服务、维权”的职能。
4、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活动,充分发挥广东省助残志愿者服务总队的协调、指导作用,深入实施“百万青年志愿者行动”,组织招募更多的志愿者为有需要的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
5、认真做好广东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做好残疾人证的核发和管理工作,完成清远市残疾人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工作。
6、加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要求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功能,为残疾人康复训练、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提供服务。
残疾人事业是文明、进步、崇高的事业,是人权保障事业的重要内容。加快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谐清远的本质要求,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将组织相关部门制订配套实施方案。各级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采取强有力措施,完成本纲要规定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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