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惠州渔歌抢救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6-06-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惠州渔歌抢救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惠市委办〔2006〕39号

惠阳区、惠东县、大亚湾区党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惠州渔歌抢救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6月19日

关于惠州渔歌抢救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惠州渔歌历史悠久,是惠州市重要的民间艺术,作为一项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它是惠州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宝贵财富。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积极实施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渔歌抢救保护工作,惠东县及有关部门积极组织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工作,目前已被广东省列为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国家级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工作也在积极进行之中。同时,惠州渔歌抢救保护工作也得到了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关心和支持,2005年12月,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朱小丹同志专门对惠州渔歌保护工作作了批示。为了进一步推进惠州渔歌的抢救保护工作,现制订实施意见如下。

一、目的意义

惠州渔歌历史悠久,其曲调、风格和表演形式独特,具有浓厚的地方特色,主要分布在我市惠东、惠阳和大亚湾沿海地区。多年来,我市音乐工作者积极开展渔歌的研究创作,对惠州渔歌的传承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市沿海渔民生活方式的改变以及现代多元化文化生活的冲击,原生态的渔歌素材、传唱正日渐式微,处于濒危状态。因此,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惠州渔歌的抢救保护工作,作为建设文化大市、挖掘惠州地域特色文化、提高惠州知名度的重要工作;作为用艺术手段教育、引导、激励和熏陶人以及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同时也是落实省委领导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

二、目标任务

通过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方式,对惠州渔歌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全面了解和掌握惠州渔歌的历史和现状,进一步深入研究、抢救保护、传承弘扬惠州渔歌,繁荣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发展特色文化,使之发展成为具有专业与业余相结合的、有浓郁本土风格的乐种,进一步推动我市建设文化大市和构建和谐社会。

三、基本原则

惠州渔歌的抢救保护工作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牢牢把握“四个原则”和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坚持真实性的原则,要确保普查内容和成果的真实可靠。二是坚持全面性的原则,普查应涵盖惠州渔歌流传的所有区域,争取做到不遗漏一个渔歌手、不遗漏一首渔歌。三是坚持客观性原则,杜绝提供虚假材料,通过各种手段真实记录。四是坚持原创性原则,尊重惠州渔歌的历史和原貌。

(二)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继承传统和创新发展的关系;二是要处理好保护挖掘和开发利用的关系;三是要处理好理论研究和普及推广的关系。

四、保障措施

制定发展规划和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对惠州渔歌抢救保护工作的领导,提供坚强保障。

(一)组织保障

为确保惠州渔歌的抢救性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惠州渔歌抢救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惠州渔歌的组织领导。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罗川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社科联主席)

副组长:陈伟良(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师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邓小明(惠阳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魏蔚(惠东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成员:王国强(惠阳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丘向阳(惠东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许文水(惠东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李学忠(惠东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兰运达(大亚湾区宣教办副主任)

高孟彬(市委宣传部宣传文艺科科长)

林兵(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社文科科长)

蔡云姬(市广播电视台总编室副主任)

唐亚玲(市群艺馆副馆长)

黄红英(市歌舞剧团副团长)

(二)经费保障

根据省文化厅《转发文化部关于申报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通知》(粤文社〔2005〕32号)的精神,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一是由市财政拨给一定的专项经费支持;二是惠阳区、惠东县和大亚湾区要安排一定的经费支持;三是争取企业等社会各界的参与支持。

(三)人才保障

一是积极借用外脑,争取叶林老先生等北京和省有关专家的指导、帮助和支持,高标准规划,积极开展工作。二是充分发挥本地专家队伍和文艺工作者群体的作用。三是充分挖掘和培养民间渔歌手队伍。

五、实施步骤

惠州渔歌的抢救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通过以下措施分阶段实施:

(一)抢救保护阶段

按照普查工作方案和排期,组织工作组深入到惠阳、惠东、大亚湾等县(区)有关镇全面普查,并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摄影等方式,对惠州渔歌进行全面真实的记录。整理原始渔歌素材的曲调、歌词,按曲调对搜集的渔歌素材进行分类、整理、合编,并形成文字记录、声像资料。

(二)整理阶段

1、建立惠州渔歌档案和数据库。做好惠州渔歌所有的声像、文字资料的归档工作,分别建立全市渔歌手(传承人)以及我市渔歌研究人员的个人专档。普查成果归档、封存。

2、召开惠州渔歌研讨会,组织渔歌研究人员深入探讨惠州渔歌的历史、现状、风格及其价值。

3、在整理、综合、分析、研讨的基础上,形成惠州渔歌的综合报告,内容包括惠州渔歌的历史起源、演变发展、风格特色、艺术价值、保护现状以及抢救对策等方面,将惠州渔歌的原始素材、渔歌手(传承人)的文字、声像资料以及惠州渔歌的综合报告呈送文化部专家作学术性研究。

(三)加工阶段

1、选择一批优秀渔歌进行加工改造,集中力量打造精品,通过精品提升惠州渔歌品牌和影响力,从而带动渔歌抢救保护工作进入一个新阶段。

2、编辑出版《惠州渔歌作品集》,出版惠州渔歌作品专辑(光碟),提升质量和品牌。

(四)宣传推广阶段

1、编辑出版适合中小学生传唱的《惠州渔歌作品》小册子,作为学校音乐教材,并举办相关的比赛。

2、对渔歌手(传承人)颁发证书,以资鼓励。普查结束后,对在普查工作中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人员,将给予表彰奖励。

3、大力通过各种相关活动进行宣传推广。一是举办渔歌节;二是组织一台惠州渔歌节目,作为惠州旅游和重大节庆活动对外城市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

4、通过中央、省、市等各级媒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生动的宣传活动。一是组织媒体对惠州渔歌的各种活动进行新闻报道;二是打造成型的精品歌曲送电视台选播。

5、组织创作一台渔歌剧精品。

六、工作要求

(一)要从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建设特色文化的高度,重视和做好惠州渔歌的抢救性普查工作,加强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专业指导,在经费、时间、人员等方面予以保障,并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群众的重视和支持,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参与普查的工作人员要以严谨、科学、认真、负责的态度,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努力提高普查的水平和质量,切实做到真实、系统、全面。

(三)重视惠州渔歌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惠州渔歌有关的文字、声像资料在普查期间由专人统一保管,有关资料未经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不得外泄。普查结束后,由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封存,收入文化局档案室保管。

(四)惠州渔歌的抢救性普查工作计划于明年6月底前结束,各工作组要根据工作方案和实际情况安排好工作进度。

中共惠州市委宣传部

惠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0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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