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河南省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0-12-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平发[2000]22号

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2000年12月27日)

为了强化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行政机关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精神,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监督机制,按照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提出“加强监督制约机制,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要求,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建立一套有约束力的权力运行制度和机制,规范政府机关和公务人员的行为,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为社会和群众直接对政府权力进行最广泛的监督开通渠道,为防止“暗箱操作”、滥用权力提供制度上的保证。通过政务公开的规范化运行,达到制度公开、内容合法、开式规范、监督有力、实施有效的目标管理,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率。

二、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

(一)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关于行政机关、法定授权组织和行政委托组织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直接接触、利益密切相关的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都属政务公开范围。

(二)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组织的行政许可、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仲裁、行政征收、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等具体行政行为,包括项目审批、发证验证、批钱批物、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查取证、暂扣财物、罚款、没收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拘留等,除依法不应当公开的,都必须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要做到合法、完整、规范、具体、统一、有效。

1、要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确定政务公开的内容,不得作出与法律、法规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规定。

2、在实施行政许可管理时,要将办事机构和办事对象法定的权利、义务以及有关事项告知办事对象。其中,必须告知的办事机构方面的内容:(1)管辖的职责范围;(2)办事依据(包括收费标准及依据);(3)办事顺序;(4)办事时限;(5)办事结果;(6)办事纪律;(7)其他直接相关的法定权利、义务。必须告知的办事对象方面的内容:(1)办事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2)办事应当办理的手续;(3)投诉途径;(4)其他直接相关的法定权利、义务。实施其他具体行政行为时,参照上述规定实行公开。

3、政务公开的内容,应当简便易懂,易于操作和监督。

4、政务公开的内容,应当是现行有效的事项。对发生变化的事项要及时更新,并通过有关渠道在相应的场合尤其是办事场所予以公告。

5、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同一业务,应按照上级的规定执行。如情况特殊的,应征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行。

6、政务内容涉及到国家秘密的不予公开。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和方法

(一)实行政务公开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方便办事对象的原则,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本部门特点的方式实行政务公开。要在目前应用多媒体和告知单形式公开政务的基础上,建立政务公开网络,逐步实现政务公开手段的现代化。

(二)各办事机构要把每一个办事项目应当具备的条件、依据、手续、权利和义务等印成受理告知单,存放在办事场所,供办事对象查阅、备忘。

(三)有关部门或单位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实行公开。

(四)凡实行政务公开的单位和部门,都要在办事的场所,将政务公开的基本内容,办事程序、办事纪律、监督程序通过制度上墙、“公开栏”、印制卡片资料、小册子,有条件的要用电脑触摸屏、声讯工具等形式在显著位置予以展示。市本级各行政机关还要在《平顶山日报》、市电视台通过做专版和做专题节目的形式将政务公开的内容予以公布。各单位一把手还要发表文章和电视讲话,对政务公开作表态性发言。

四、实行政务公开的监督保障措施

(一)实行两次受理制。在办事对象首次上门办事时,办事机构要以受理告知单形式把办事要求一次告知清楚,使办事对象按照要求备齐有关资料,在第二次上门时所办事项能够被受理。

(二)实行按时限办结制。公开的办事项目必须依法确定具体办事时限,并严格按照时限办结。逾期未办结的(除不可抗拒因素外),视作违规行为。

(三)实行现场评议制。办事现场应置放评议单和评议箱,明确告知办事对象有权对办事人员的服务态度、办事时限、两次受理、职业道德、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评议。各单位政务公开办公室要定期开启评议箱(至少每月一次),及时对评议结果进行处理,好的要给予表扬、奖励,差的要进行批评、处罚,并将评议结果作为对公务员考核的依据之一。

(四)实行监督检查制。要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和行风监督员的监督作用。一是定期发放监督反馈意见单,促使监督员定期进行查访;二是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监督员的意见;三是组织监督员开展集中检查活动,对监督员提出的意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和改进意见及时告知监督员;四是实行政务公开的部门、单位要设立政务公开监督电话、监督窗口和监督信箱,明确管理职责,进一步健全监督网络。

(五)实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对公务人员在执行公务中,不按政务公开的有关制度办事,引起行政诉讼败诉或者行政复议撤销、变更,以及办事对象投诉经查实的,要依照《国家公务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平顶山市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作出必要的处分(罚)。

五、加强对政务公开的考核管理

政务公开考核工作采取记分制的量化考核办法,对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公开项目的公开率、公开内容的合格率、公开形式的规范性、采取的监督保障措施和政务公开的满意率等方面进行考核,对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差的进行督促、批评,并责令其整改。

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平顶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见平文[2000]114号文件),实行例会制度,主要职责是:讨论决定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问题;审议、制定政务公开的有关制度、规定;部署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政府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是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监督评议和检查落实工作。各县(市)区、各乡镇(办事处)、市县(市、区)直各单位也要建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本系统政务公开的具体实施工作。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和承担社会服务事项中介机构的政务公开工作,由各主管局组织实施。

(二)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本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目标管理,经常听取汇报,定期检查指导。要建立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确保领导力度、活动经费、目标责任、监督检查“四到位”。要把行政措施、经济措施与组织措施结合起来,把履行政务公开职责情况与承办人员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机制,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

(三)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做好政务公开的宣传报道工作,要开辟专版和专题节目,报道和介绍政务公开的经验和典型,对政务公开不力的单位进行舆论监督。最大限度地帮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了解、知悉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有关制度,扩大政务公开的知晓面和参与率,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果。市文明办要将政务公开的要求列入评选文明单位、窗口规范服务达标单位的考核标准,对不作为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否决或摘牌处理。

(四)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好政务公开的监督工作,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受理对违反政务公开制度行为的投诉,并提出纠正建议。对违反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工作要求

各级、各职能部门对直接涉及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的事项以及职能范围内应该向群众和社会公开的事项,都应将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等“六要素”向社会公开。同时要求把办事纪律、廉政规定、违纪违法处理规定以及举报投诉的途径和方法向社会公开。要在明年6月底以前达到三个100%的工作目标,即所有乡镇政权机关都要推行政务公开,公开覆盖面达100%;县(市、区)一级政权机关全面实行政务公开,覆盖面达100%;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办事机构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覆盖面达到100%。

各单位必须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不断巩固和扩大成果。切实防止紧一阵、松一阵,抓抓停停的现象发生。与此同时,各单位还要针对发展变化的新形势,不断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积极探索与政务公开相配套的一些措施和制度,从而把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持久地推行下去。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定西市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

定西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