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村村通建设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政府文号:周政[2007]13号
颁布日期:2007-03-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村村通建设工作的意见

周政[2007]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07年是省委、省政府确定实现所有行政村通油(水泥)路目标的最后一年,也是新一届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承诺要办好的“十五件实事”之一,为确保这一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现就做好农村公路“村村通”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和农民出行,是农业和农村的重要基础设施,与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城乡和谐发展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人力、信息、资源交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城镇化进程,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加快农村公路“村村通”建设,改善我市农村公路落后状况和农民出行条件,充分反映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和要求,对于实现好、保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周口崛起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我市农村公路“村村通”建设目标是:2007年农村公路建设完成投资4亿元以上,其中“村村通”工程投资3亿元,新建农村公路1600公里,解决1050个行政村通油(水泥)路,全市所有行政村实现村村通油(水泥)路的目标。到2010年,实现60%以上的自然村通油路,基本解决农村公路有路无桥、宽路窄桥、断头路等问题,县道达到三级以上公路标准,乡道、村道达到四级以上公路标准,初步形成干支相连、四通八达的农村公路网。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徐光任组长,副市长李绍彬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的市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切实加强对本地农村公路“村村通”建设的组织领导。二是明确“村村通”建设责任主体。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县、乡人民政府是“村村通”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是“村村通”项目建设的业主单位;各县市区长、乡镇长是“村村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县市区长、副乡镇长是直接责任人。“村村通”建设出现问题,按责任划分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三是严格部门职责。交通部门主要职责是做好规划及项目计划的编制、监控质量、督促进度。发改委主要负责计划的审批和监督计划的执行。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资金拨付,监督资金的使用和配套资金的到位。市交通局要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对各县市区农村公路“村村通”建设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向市政府报告。

三、规范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规范资金管理是减少农村公路“村村通”建设资金周转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措施。一是继续按照“专户存储,配套上解,专款专用,按进度拨付”的原则,加大对省补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的监管力度。继续在市财政局设立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专户,“村村通”工程项目资金计划下达后,直接拨付到该专户;各县市区财政按“村村通”工程计划每公里2万元的配套资金,在4月20日前全部集中上解到市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专户,由市交通局根据工程进度提出拨款依据,市财政局审核拨付给各县市区,对不能按时上解的县市区将停拨省补资金。二是各县市区要在县财政局设立相应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专户。国家和省补建设资金、县财政配套资金及乡镇配套资金集中拨付或筹集上解到该帐户,集中管理,统一使用,由各县市区交通局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审核拨付给承包商或有关乡镇。三是加强资金管理。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管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必须全额用于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否则,市财政从对各县市区转移支付资金中扣回,并视情节予以查处。交通、发展改革、财政、审计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与检查,确保其合理有效使用。

四、落实配套资金,完善筹资机制

配套资金是农村公路“村村通”建设的顺利进行的有力保证。各县市区政府要克服困难,做好配套资金的落实,对列入计划的“村村通”工程每公里县财政配套不少于2万元,并保证足额到位,按时上解。鼓励修建水泥路,对按计划要求新建的“村村通”水泥路,市交通局将给予每公里1万元的资金补助。公路施工企业交纳的营业税,市县财政要全部返还,用于农村公路建设。要采取转让冠名权、路林置换、路边资源开发利用等多种市场化运作方式,鼓励、吸引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捐资修路,多渠道筹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形成政府为主、农村社区为辅、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渠道农村公路建设投资机制。农村公路是广大人民群众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由群众成立农村公路建设理财组织,自愿捐(筹)资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同时,发动受益乡村无偿提供土方、砖渣等原材料或义务出工投劳参与农村公路建设。

五、严格项目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是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届十分关注的问题。市政府将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分片督查与巡回督查相结合的办法,对今年的农村公路建设进行督查,每十天公布一次检查结果,每月在《周口日报》上公示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情况,六月底进行一次质量大检查,九月底进行验收总评和奖励。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加强宣传工作,定期在县市区电视台通报农村公路建设情况,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农村公路建设的政治意义、国家政策、筹资渠道,使社会各界都重视支持农村公路建设。要强化政府、社会和舆论监督,所有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项目法人必须将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工期安排、投资额和资金来源、项目法人、责任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举报电话等基本情况在市级或县级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在施工现场设立公示牌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各县市区交通部门每周要将本地“村村通”建设情况向市交通局报告;市交通局每两周要将全市“村村通”建设情况上报市政府;各县市区政府每月要将当地“村村通”建设情况书面上报市政府。

各县市区要按照《河南省“村村通”油路工程建设指导性原则和技术要求》,严格执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质量终身制,推行四级质量保证体系。要建立质量跟踪检查组织,对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出现重大工程质量的项目,依法追究项目法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方案,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建设项目要实行招投标制度,在“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下,采取打捆以后公开或邀请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严格计划管理,对2007年下达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计划,不得调整或变更。同时,各县市区要抓紧组织实施,抓住一切有利时机,确保所有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建设项目于3月底前全面开工,力争6月底前完工。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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