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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转发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试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4-08-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转发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试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的通知
娄政办发〔2004〕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试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试行“一费制”收费办法,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为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负担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单位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试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一费制”收费办法的顺利实施。
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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