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科威特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协定》的决定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号:
颁布日期:2008-04-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法律及人大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科威特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协定》的决定

(2008年4月2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批准2007年6月18日由司法部部长吴爱英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科威特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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