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农业部办公厅文号:农办财〔2011〕19号
颁布日期:2011-02-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规范性文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渔业局、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为加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9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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