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2013年全国原创广场健身操(舞)征集活动优秀作品评选结果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10-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2013年全国原创广场健身操(舞)征集活动优秀作品评选结果的通知

体群字[2013]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各行业体协: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不断创新和丰富体育健身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国家体育总局于2013年7月16日至8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发起了征集原创广场健身操(舞)作品的活动。本次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共征集作品258个,覆盖了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以及行业体协,参与人数达11193人。经专家评审、网络投票和网站公示,评选出了本次活动优秀作品一等奖30个,二等奖60个,三等奖168个(获奖作品名单见附件)。

其中,一等奖30支队伍将于2013年10月24日至27日赴广东参加2013年全国原创广场健身操(舞)展示交流活动。

附件:2013年全国原创广场健身操(舞)征集活动优秀作品获奖名单.doc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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