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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平定准噶尔勒铭碑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意见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3-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平定准噶尔勒铭碑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意见
办保函〔2015〕236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送〈《平定准噶尔勒铭碑保护规划》立项报告〉的请示》(兵文物发[2014]1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平定准噶尔勒铭碑规模较小,周边环境较为单一,规划编制的必要性不足,我局暂不同意立项。
二、请切实做好平定准噶尔勒铭碑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加强日常养护、巡查和监测,确保文物安全。
专此函。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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