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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河南段)通过大运河汴河故道相关遗址的批复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2-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河南段)通过大运河汴河故道相关遗址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4〕2914号
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河南段)跨越大运河遗址的请示》(豫文物[2014]44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拟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河南段)在商丘市虞城县西南芒种桥乡大李庄东北、325省道与京九铁路交汇处东侧(坐标为34°17′43.45″N,115°43′55.97″E)以桥梁方式通过大运河汴河故道相关遗址的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拟建公路桥工程实施前,应委托专业考古机构对拟建桥墩所在位置进行详细的考古勘探,如遇重要发现,应调整选线及设计方案,避让重要遗址、遗迹,并补充编制文物保护方案,确保遗址安全。
(二)应在符合相关桥梁建设标准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小拟建公路桥563号桥墩(CK13+266.47)占地面积,并缩小桥梁体量,简化外观形制和色彩,尽可能降低对大运河汴河故道相关遗址景观的负面影响。
(三)补充拟建公路桥施工期间对已探明遗址的临时性保护和围护措施,施工区域应注意避让运河南、北河堤遗址。同时,补充施工后期的场地清理措施以及拟建公路桥运营期间的遗址保护措施。
三、请你局组织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由你局核准后按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实施。请你局加强对该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文物安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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