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佛造像文物鉴定研修班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4-10-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举办佛造像文物鉴定研修班的通知

文物博函〔2014〕2686号

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各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

为进一步提高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专业能力和水平,我局将于近期委托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北京管理处举办佛造像文物鉴定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佛造像文物鉴定、辨伪和研究。

二、培训时间

2014年10月25日—11月1日,10月25日报到,11月1日疏散。

三、培训地点

北京市鼎春德酒店(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高原街甲2号)。

四、参加人员

各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负责人或杂项器类责任鉴定员、拟设立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的各省相关专业人员。

五、培训费用

培训期间食宿费用由我局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六、培训名额

各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所属的省文物局(文化厅)或拟设管理处的省文物局(文化厅)推荐1人参加,并于10月20日前将报名表传真至我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社会文物处。

七、联系人及电话

国家文物局吴旻010-5679210656792090(传真)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北京管理处顾斌010—6401460818600590796

附件:佛造像文物鉴定研修班报名表

国家文物局

2014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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