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玉器鉴定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办博函(2011)413号
颁布日期:2011-06-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举办玉器鉴定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办博函(2011)413号

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各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

为进一步提高国家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专业能力和水平,我局拟于近期举办玉器鉴定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7月11日至7月17日,7月10日报到。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二、研修内容:

红山文化玉器鉴定研究及复仿制品识别。

三、参加人员

玉器类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负责人。

四、研修费用

研修班期间食宿、教材等费用由我局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五、研修名额

请各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各推荐1人参加,报名表请于7月4日前传真至我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社会文物处。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周君生张桂莲

联系电话:010-59881632

024-24870529-803,18624030367(沈阳)

传真:010-59881633

附件:全国玉器鉴定高级研修班报名表

http://www.sach.gov.cn/Portals/0/download/baomingbiao_2011.06.16.01.doc

国家文物局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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