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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告2009年第4号
| 颁布单位:海事局 | 文号:第4号 |
|---|---|
| 颁布日期:2009-09-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告2009年第4号
(第4号)
根据有关方面统计,2009年前9个月,在南海海域已发生10起海盗袭击事件,系5年来新高。根据被劫船舶情况分析,南海海盗主要袭击目标为航行缓慢的油轮和大型集装箱船。袭击方式通常是快速登船抢劫财物后即离去,一般不劫持船员或扣押船只索要赎金。该海域海盗活动猖獗,形势严峻,严重影响正常的航运活动。
有关船公司和船舶要高度重视南海海域防范海盗袭击工作,采取有效的防范海盗袭击措施,严格落实警戒和保安制度,尽可能选择安全区域航行。船舶应确保通信设备处于正常适用状态,如发现或发生海盗袭击事件,应及时按规定报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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