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农机推广鉴定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

颁布单位:农业部文号:农办机〔2012〕42号
颁布日期:2012-09-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农机推广鉴定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

农办机〔2012〕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机化管理局,新疆建设兵团农业局,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为贯彻落实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座谈会精神,强化对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推进农机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化,我部拟于9月至11月集中开展全国农机推广鉴定工作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农业部公告第1438号)、《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鉴定能力认定办法》(农机发[2005]9号)、《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意见》(农机发〔2011〕7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集中开展农机推广鉴定工作监督检查,调查了解鉴定业务开展情况和廉政风险防控情况,研究和解决影响规范鉴定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农机试验鉴定机构依法鉴定,促进我国农机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范围和主要内容

重点范围:轮式拖拉机、谷物联合收割机、玉米收获机、水稻插秧机等重点农机产品的部省两级推广鉴定工作;此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化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检查重点。

主要内容:一是农机推广鉴定管理工作规范化情况(详见附件1),包括省级农机试验鉴定管理组织机构是否健全、鉴定依据是否严格规范、省级鉴定能力认定工作是否严格规范、鉴定过程管理和审批管理是否严格规范、是否有效开展证后监管等。二是农机推广鉴定业务规范化情况(详见附件2),包括鉴定机构资质条件是否满足要求、推广鉴定项目受理审查的是否规范和及时、推广鉴定项目费用核算和收取是否规范、现场试验工作是否规范、推广鉴定报告是否及时准确规范完成、推广鉴定项目结果文件归档是否规范等。三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包括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是否认真查找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等。

三、检查安排

此次采取听取汇报与实地查询相结合、文件查阅与现场试验督导相结合的方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一)各地自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成立专门的检查组进行自查。各地要结合当地推广鉴定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强化措施,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10月20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将农机推广鉴定管理工作规范化情况检查表、业务规范化情况检查表、工作情况调查表(详见附件3)和自查报告(含检查情况、问题、措施及建议等),报送至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科技教育处,联系电话:010-59192817、59192863(传真),E-mail:njhkjc@agri.gov.cn。

(二)部级抽查

9-11月份,根据具体工作情况,我部将派出4个检查组对部分省份进行抽查,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部农机化司负责人带队,鉴定领域专家2人、农机化司科教处1人、部农机鉴定总站专家1人、部农机推广总站专家1人参加。

第二组:部农机化司负责人带队,农机化司科教处1人、部农机鉴定总站专家1人、部农机推广总站专家1人参加。

第三组:部农机鉴定总站负责人带队,农机化司科教处1人、部农机鉴定总站专家1人、部农机推广总站专家1人参加。

第四组:部农机推广总站负责人带队,农机化司科教处1人、部农机鉴定总站专家1人、部农机推广总站专家1人参加。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本地区的特点,科学制定检查方案,严格开展监督检查。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有关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及农机试验鉴定机构,要积极配合我部组织的检查组做好抽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对照有关法规的规定,认真全面地开展监督检查。要加强对重点农机产品鉴定工作、重点业务环节等的监督检查,突出农机鉴定各项工作责任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各项业务工作规范化等重点,确保此次监督检查取得实效。检查组至少抽取两种产品的各2个部级鉴定或省级鉴定项目档案进行检查;条件允许的,必须深入到鉴定检测工作现场进行督查。

(三)依法依规,严格查处。要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协调解决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促进农机鉴定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确保此次监督检查取得预期成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处理,落实措施,限期整改,坚决查处相关责任人;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四)及时总结,完善机制。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结合此次检查,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化管理,指导鉴定机构完善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农机推广鉴定受理审查、检测鉴定、证书变更和证后监督等关键环节的管理。要及时总结此次监督检查工作的经验,深入开展农机推广鉴定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农机推广鉴定监督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附件:1.农机推广鉴定管理工作规范化情况检查表

2.部(省)级推广鉴定业务规范化情况检查表

3.各省(区、市)农机推广鉴定工作情况调查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2年9月17日

附件:

农办机〔2012〕42号附件.doc

农办机〔2012〕42号.CEB

附件1

农机推广鉴定管理工作规范化情况检查表

被检查单位:农机(农牧机)局(办)

检查项目序号检查内容和要求检查结论(打“√”)检查情况简要描述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一)组织机构健全1.1单独设立或明确了鉴定工作的分管领导、管理部门(处室)。

1.2从事鉴定管理的工作人员配备合理、职责明确、能力满足工作要求。

(二)鉴定依据严格规范2.1建立了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机推广鉴定工作管理制度、收费标准等。

2.2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并定期调整省级农机推广鉴定产品种类指南和鉴定大纲。

2.3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准确公开省级农机推广鉴定产品种类指南和鉴定大纲等内容。

(三)规范开展省级鉴定能力认定3.1认定内容和程序符合《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鉴定能力认定办法》和本地有关规定。

3.2及时公告批准、变更和取消农机鉴定机构鉴定能力的认定。

3.3认定材料按照规定予以归档、合理保存,并对鉴定机构的有关资料予以保密。

3.4认定后的监督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包括:组织农机鉴定机构上报工作总结、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等。

(四)严格规范鉴定过程管理及审批管理4.1对鉴定过程实施有效监督。包括:实际参与生产条件审查、试验检测及组织受理各种渠道的投诉和举报等。

4.2对农机鉴定机构报送的鉴定报告和有关材料有严格的审查、审批程序。

4.3在指定媒体上对审查通过的鉴定产品进行公告。

(五)证后监督有效5.1实施有效的推广鉴定证后监督。包括根据用户的投诉和举报情况组织调查,并及时处理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等。

检查结论意见总体意见:□管理规范;□管理基本规范;□管理存在严重问题。

整改意见:

分管局领导确认签字:日期:2012年月日

检查组成员签字:日期:2012年月日

附件2

部(省)级推广鉴定业务规范化情况检查表

被检查单位:农机鉴定站

检查项目序号检查内容和要求检查结论(打“√”)检查情况简要描述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一)鉴定机构资质条件和能力范围有效1.1实验室资质认定、农机试验鉴定机构鉴定能力认定均在有效期限内。

1.2不存在超出鉴定能力范围开展推广鉴定的行为;不存在超出资质认定核准范围向社会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行为。

(二)推广鉴定项目受理审查规范、及时2.1企业和产品资质符合要求:申请企业资质应为企业法人,注册地址与申请书和鉴定报告一致。产品经过定型,批量投产时间达到一年。

2.2受理及时:部级鉴定应在收到全部鉴定申请材料后10日内出具受理意见。

(三)推广鉴定项目费用核算、收取规范3.1鉴定费用标准统一、规范。其中,部级鉴定费用按照发改委批复的标准统一核算。

3.2有统一的收费项目清单和金额。

3.3按照核算的标准收取费用,不偏离标准收取。

3.4鉴定费用收于固定的财务账户,按规定管理。

(四)现场试验工作规范4.1产品的样品取得与大纲符合:检测鉴定所需样品(包括零部件),应按鉴定大纲所规定的方式获得,样品生产的时限和抽样基数也要符合规定。

4.2试验条件与大纲符合:样品检测所需试验条件要按照大纲规定进行选择,不应改变或放宽条件。

4.3试验过程与大纲符合:检测时要按照大纲规定程序完成检测,每一个项目要做完整,不能减少项目内容,不能漏项。

4.4要在检测现场记录所有检测数据,保证记录的原始性。记录更改要符合程序文件规定。

4.5检测样品的管理与大纲符合:检测样品在检测前应进行验样,检验过程中的流转和保管应有相应措施。大纲中没有规定的要符合程序文件的要求

(五)推广鉴定报告准确规范,完成及时5.1检验报告和鉴定报告格式统一规范,报告信息应准确,并有记录作支撑,结论正确。

5.2检验记录格式统一规范,内容符合大纲规定,样品确认、仪器设备记录等齐全。原始记录方式和内容符合程序文件要求。

5.3鉴定报告正确加盖与鉴定能力认定标明名称一致的单位公章;检验报告正确加盖与资质认定证书标明名称一致的单位公章。

5.4鉴定报告、检验报告由考核确认的授权签字人批准签字。

(五)推广鉴定报告准确规范,完成及时5.5项目完成及时:项目完成周期适宜(部级鉴定项目应当在任务通知书预定完成期限内完成),有季节要求的应当在当季完成。

(六)推广鉴定项目结果文件归档及时、完整6.1项目材料归档及时:应按照本单位程序文件规定及时归档,至少本年度应完成上年度的项目材料归档。

6.2项目资料整齐完整:企业的鉴定申请书、规格确认表、任务通知单、抽样单、仪器设备记录单、原始记录、工厂条件审查材料、检验报告和鉴定报告等鉴定相关材料应全部归档。(应一个项目单独归档,当项目材料少时,可以多个项目合并归档。)

检查结论意见总体意见:□业务开展规范;□业务开展基本规范;□业务规范化存在严重问题。

整改意见:

站领导确认签字:日期:2012年月日

检查组成员签字:日期:2012年月日

附件3

各省(区、市)农机推广鉴定工作情况调查表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日期:

省局鉴定工作分管领导省局鉴定工作主管处室

省局从事鉴定管理的工作人员数省级农机推广鉴定产品种类数

(种类指南发布)

省级鉴定能力认定范围(产品数量)省级鉴定能力认定有效期

现行有效省级鉴定大纲数量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的省级推广鉴定产品数量(截至2012年9月30日)

农机推广鉴定工作管理制度名称及文号(请列出)

地市级鉴定

机构数量省级鉴定机构职工总数其中:从事推广鉴定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数(包括正高级、

副高级、中级、初级)

省级鉴定机构仪器设备资产(万元)省级鉴定机构仪器设备(台套)省级鉴定机构试验室面积(m2)省级鉴定机构试验场面积(m2)

注:本表由省(区、市)农机化行政主管部门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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