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报送2010年度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的通知

颁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号:建质质函[2011]21号
颁布日期:2011-03-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请报送2010年度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的通知

建质质函[2011]2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了解各地建设工程质量执法监督情况,请你们将2010年度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行政处罚情况进行统计,填写附件表格(可在www.mohurd.gov.cn网站下载)并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章,于2011年4月30日前报送我司。

联系人:丁博涵、于坤坤

联系电话:010—58933293(传真)

附件:1、2010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一

2、2010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二

3、2010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附件下载:2010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一

http://www.mohurd.gov.cn/zcfg/jswj/gczl/201103/P020110318505954537722.doc

2010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二

http://www.mohurd.gov.cn/zcfg/jswj/gczl/201103/P020110318505955005529.doc

2010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三

http://www.mohurd.gov.cn/zcfg/jswj/gczl/201103/P02011031850595515580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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