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四川省水上交通事故人身伤亡赔偿办法》和《四川省电源开发权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颁布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令2013年第269号
颁布日期:2013-05-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

第269号

经2013年4月1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四川省水上交通事故人身伤亡赔偿办法》和《四川省电源开发权管理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停止施行,现予公布。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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