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中共安徽省蚌埠市委办公室 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4-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蚌埠市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3日
蚌埠市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市委、市政府决定在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全市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维护农村稳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为宗旨,认真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是保持稳定。以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为前提,以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为基础,按实际测量面积确权登记颁证。严禁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
二是依法规范。严格按照《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有序开展确权登记颁证。
三是民主协商。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做到农民的事让农民自己做主,确权登记颁证中的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
四是因地制宜。坚持以确权确地为主,总体上要确地到户。权属争议未解决的,暂不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五是分级负责。市组织协调,县区、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全力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二、目标任务
2015年全市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用1年时间完成。通过确权登记颁证,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制度;建立颁证管理信息应用服务平台,逐步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
三、登记范围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范围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
四、技术标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技术标准,参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执行。
五、方法步骤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基本步骤包括:成立组织→宣传动员→培训人员→调查摸底→农户申请→制作调查工作底图→现场调查指界→问题修补→制作宗地图及相关资料→农户确认→结果公示→结果审核→建立登记簿→颁发证书→建立数据库→资料归档→成果验收。具体分为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3月-4月)。
1.召开全市工作会议。4月份召开动员大会,总结怀远县、五河县大新镇、固镇县王庄镇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经验,对全市整体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2.组织市级培训。4月份对试点县、乡镇以外的县区、乡镇有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
3.县区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开展业务培训,全面安排部署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同时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影像图制作工作底图,确定测绘标段、面积,制定招标文件。按照省农委、省国土资源厅推荐的名录,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确定测绘单位。
4.乡镇(街道)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村成立由村组干部、老党员和村民小组农民代表组成的工作组和“议事会”,做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的具体工作。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致农民的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宣传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目的、意义、程序、步骤,让广大农民知晓。
5.以各村民小组(原生产队)为单位成立3-5人的承包土地清查小组和核实小组,专门负责各组农户承包土地的清查核实工作,两个小组的成员不得交叉,确保清查核实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核查登记阶段(2015年5月-9月)。
1.组织清理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着重解决村组农村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账种类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对二轮土地承包遗留问题进行排查和化解。
2.组织发放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申请表,由承包户(户主)进行填写。
3.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在对村组土地承包情况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协助测绘单位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以已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放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利用现代测绘技术,测量每个地块的空间位置、形状、面积,绘制成图,形成调查底图。
4.组织承包农户现场指界。对地块权属、界限、土地类型等信息进行现场指界,填写相关表格。同时对错误信息进行纠正。
5.以村民小组(原生产队)为单位,制作农户承包地块宗地图。
6.组织农户对承包地宗地图、表格数据进行签字确认。
(三)核实公示阶段(2015年10月-11月)。
1.以村民小组(原生产队)为单位,将村民小组地块图和农户承包地宗地图在村务公开栏或村民小组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保留影像资料。
2.以村民小组(原生产队)为单位,将农户承包地宗地图等确权登记资料进行汇总,上报乡镇审核。
3.乡镇对村上报的确权登记资料初审后,由县区农委复核审批。测绘单位根据审批结果按照一户一簿原则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四)发证建档阶段(2015年11月-2016年2月)。
1.依据农户签字确认的确权登记资料、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由乡镇填写县区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以村为单位统一发证,原已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证书收回销毁。
2.测绘单位根据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库规范》要求,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
3.县区、乡镇、村根据《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分别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同时以乡镇为单位,将农户承包土地的相关资料,以村为单位整理成册,制作光盘,依法移交县档案局存档一份。
(五)总结上报阶段(2016年3月)。
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结束后,县区认真总结经验,撰写总结材料,上报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县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六、经费保障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所需经费全部由各级财政负担,不允许向农民筹集资金。在国家补助10元/亩、省级补助5元/亩的基础上,市级补助2元/亩,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配套。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任务艰巨、复杂,县区、乡镇两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推进机制,健全工作队伍,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统筹协调,确保扎实有序推进。
(二)严格政策界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严格把握政策界限,依法规范操作,绝不能打乱重分或调整农户承包土地,防止因工作不细致、不深入,造成群众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要切实维护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对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法律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及时解答;对政策把握不准、暂时无法答复的,汇总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政策口径进行答复。
(三)加强工作交流。各县区要建立信息交流制度,按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市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指导,及时研究各县区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确保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顺利进行。
(四)规范档案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是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最终成果,也是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的重要基础。各县区要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分门别类收集整理确权登记颁证资料,规范建档,市农林委和市档案局将对各县区建档工作进行验收,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经得起历史检验。
(五)严格保密制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相关资料,特别是基础地理信息资料属保密范畴,要严格按照测绘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保管,确保不失密、不泄密。
(六)化解各类矛盾。确权登记颁证是对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进一步完善,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遵循保持稳定、依法规范、民主协商、尊重历史的原则,妥善处理,积极化解各类矛盾,做到简单矛盾不出村,一般矛盾不出乡,大的矛盾不出县。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