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0-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
池政办〔2014〕36号
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站前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办〔2014〕21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开展市级涉企收费专项清理工作,并建立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的总体部署,深入推进各项收费政策落实,全面建立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实行“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进一步加强收费监管,减少收费事项,降低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着力构建项目法定、权责一致、简政放权、公开透明的收费监管体系,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确定清单范围。纳入清单的收费项目包括: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性收费、社会组织收费、商业银行对公业务收费、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
(二)开展自查自清。按照“谁收费、谁主管、谁清理”的原则,由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先行开展自查自清,对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纳入清单范围的各项收费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进行分类登记,以清单方式列举(清理事项以2014年6月30日为截止日),并逐项提出保留、冻结、取消、降低收费标准等具体清理意见。
(三)确认收费项目。在各单位清理申报的基础上,进行集中审核。按照能减则减的原则,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收费项目,冻结虽有法定依据但明显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收费项目。
(四)确定收费标准。重新评估进入市级收费清单的收费标准,降低企业反映过高、收费体量过大以及实际服务成本较低的收费标准。改革以投资额为收费基数的建设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一律以下限为收费限额。
(五)加强信息公开。经过审核确认的收费清单,列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对象、服务标准、监管责任等,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有关媒体予以公开。各部门各单位同时要将本部门本单位的收费清单在部门单位网站上公开。
(六)严格监督检查。对违反收费清单制度,擅自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实施步骤
(一)自查阶段(2014年11月10日前)。各单位于2014年11月10日前将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的自查表格(表式附后)报送市物价局(联系人:施家良;联系电话:13705667608)。
其中,部门管理机构、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的各类收费,以及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性收费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清理并统一汇总;各商业银行的收费清理由池州银监分局负责组织并统一汇总。
凡是逾期不申报的,视同放弃;不提出具体清理意见的,视同取消。没有涉企收费事项的单位实行书面零报告。
(二)审核阶段(2014年11月底前)。市物价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市编办、市监察局、市经信委、市政府法制办对各单位报送的涉企收费自查情况进行会审,提出收费清单初步意见并反馈各单位核实。
(三)公布实施(2014年12月底前)。市级涉企收费清单经审核论证、修改完善,报市政府审定后,对外公布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是推进简政放权的具体行动和激发企业活力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建立清理收费工作专门班子,确定清理工作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2014年10月25日前报至市物价局),确保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市政府成立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责任分工见附件1),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各类收费清理工作。
(二)严格要求,依法清理。各单位要按照全面部署、分步推进、源头规范、依法实施的要求,抓好工作落实;要认真对照清理工作职责,对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以及与本单位行政审批关联的前置服务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确保所有收费应清尽清,收费事项合法、合规、合理。市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审核工作的组织,制订审核流程,明确审核原则、标准,统一审核口径,提高审核质量。
(三)加强宣传,强化督查。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建立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对于企业反映强烈的收费事项,要多方征求意见,凝聚各方智慧,切实解决问题。
附件:1.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分工
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自查登记表
政府性基金自查登记表
社团组织涉企收费自查登记表
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自查登记表
商业银行对公业务收费自查登记表
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自查登记表
2014年10月21日
附件1
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分工
为加强涉企收费清单工作的组织协调,市政府成立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编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经信委、市政府法制办、池州银监分局等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市物价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如下:
(一)市物价局:牵头负责涉企收费清单工作;负责汇总各部门报送的材料,分解给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审核;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服务收费的清理审核;公布涉企收费清单。
(二)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提供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参与涉企收费清单会审。
(三)市编办:提供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有关信息;参与涉企收费清单会审。
(四)市监察局:负责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监督检查和违纪行为的问责;参与涉企收费清单会审。
(五)市财政局: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基金汇总清理审核工作;参与涉企收费清单会审。
(六)市经信委:参与涉企收费清单会审。
(七)市政府法制办:参与涉企收费清单会审。
(八)市民政局:负责社团收费汇总清理审核工作;参与涉企收费清单会审。
(九)池州银监分局:负责商业银行对公业务收费的汇总、清理审核工作;参与涉企收费清单会审。
附件2
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自查登记表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
服务内容
文件依据
收费机构
2013年收费金额(万元)
清理意见
(保留、冻结、取消、降低标准)
注:“文件依据”栏,填写法律法规名称或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填报单位(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名):填报人:联系电话:
附件3
政府性基金自查登记表
序号
基金项目
征收标准
征收范围
征收依据
征收机构
2013年收入(万元)
清理意见
(保留、冻结、取消、降低标准)
注:“文件依据”栏,填写法律法规名称或批准征收基金的机关及文号。
填报单位(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名):填报人:联系电话:
附件4
社会团体涉企收费自查登记表
序号
社会团体名称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
服务内容
文件依据
2013年收费金额(万元)
清理意见
(保留、冻结、取消、降低标准)
注:“文件依据”栏,填写法律法规名称或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填报单位(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名):填报人:联系电话:
附件5
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自查登记表
序号
行政审批项目
前置服务
事项
设置前置服务的法律法规依据
服务内容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文件依据
清理意见
(保留、冻结、取消、降低标准)
注:1、行政审批项目以市政府池政秘〔2014〕82号公布内容为依据。
2、“文件依据”栏,填写法律法规名称或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填报单位(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名):填报人:联系电话:
附件6
商业银行对公业务收费自查登记表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
服务内容
文件依据
2013年收费金额(万元)
清理意见
(保留、冻结、取消、降低标准)
注:1、“文件依据”栏,填写法律法规名称或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2、本表由各商业银行填写,每商业银行各一份,由池州银监分局统一汇总并报送。
填报单位(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名):填报人:联系电话:
附件7
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自查登记表
序号
收取项目
政策依据
收取范围
执收标准
返还情况
2013年收费金额(万元)
清理意见
(保留、冻结、取消、降低标准)
注:1、“文件依据”栏,填写法律法规名称或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填报单位(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名):填报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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