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201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201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淮政办秘〔2014〕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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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3-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201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淮北市201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4年3月5日
淮北市201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纪念活动实施方案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之际和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施行之时,淮北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及各有关部门,在全市开展纪念活动。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改革,全面履职,以学习新《消法》,宣传新《消法》,贯彻落实新《消法》为主要内容,强化市场监管与整治,净化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建设精致淮北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名称
淮北市201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系列活动。
三、组织形式与组织领导
(一)组织形式
主办:淮北市人民政府
承办:淮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淮北市消费者协会
淮北日报社
协办:市消协成员单位及相关企业
(二)组织领导
成立淮北市201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委会。副市长朱浩东任组委会主任,市消协会长、副会长,市直各有有关部门负责人等担任组委会领导及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消费者协会。具体名单如下:
主任:朱浩东淮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刘超淮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赵健淮北市工商局副局长(临时负责)
组委会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法委、市建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农委、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市文广新局、市烟草局、市环保局、市市容局、市旅游局、市总工会、中国人民银行淮北市中心支行、淮北日报社、淮北广播电视台等。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王念申淮北市消协副会长兼秘书长
组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朱丽芳淮北市工商局消保科长
四、主要活动内容
(一)召开全市消费维权新闻发布会,拟定于2014年3月14日晚19时—21时,地点在淮北市矿业集团会议中心。
(二)召开2014年度淮北市人民政府消费维权办公会和淮北市消费者协会理事会。
(三)在淮海路中段、两宫广场、相王广场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受理投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四)开展维权调查、座谈活动,了解消费者诉求,倾听百姓呼声。
(五)出版淮北晨刊《315消费特刊》。
(六)市政府领导作专题电视讲话。
(七)开展消费者喜爱的商品评品和欢乐购物等活动,促进市场繁荣
五、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3·15”纪念活动的重要意义,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迅速,措施上得力,精心组织落实加强协作配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开展纪念活动要本着节简务实的原则,做到隆重热烈,又突出主题,注重效果。
(三)各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并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舆论态势,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四)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活动的总结,并于3月25日前将纪念活动情况报市消费者协会。
附件:淮北市201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日程表
附件
淮北市201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日程表
序号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活动内容
承办单位
负责人
1
3月上旬
市政府
会议室
召开2014年淮北市人民政府消费维权专项办公会
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副
秘书长
2
2月中旬—3月上旬
开展维权调查、座谈等活动
市消协
淮北日报社
王念申
周严谨
3
3月14日
矿业集团会议中心
消费维权新闻发布会
市工商局
淮北日报社
市消协
赵健
张士峰
王念申
4
3月15日
淮北日报社
淮北晨刊《3.15特刊》
市工商局
市消协
淮北日报社
赵健
王念申
周严谨
5
3月15日
淮北市广播电视台
市领导发表电视专题讲话
市消协
淮北广播电台
王念申
王合军
6
3月15日
淮海路中段、两宫广场
组织街头宣传、咨询活动
市工商局
市消协
淮北日报社
赵健
王念申
周严谨
7
3月1—31日
几大超市
商品品评及欢乐购物促销活动
市消协
淮北日报社
王念申
周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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