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2-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的通知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开展好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二年二月八日
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
为了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和“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开展纪念活动,并把纪念活动开展好,通过大力宣传有关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断提升经营者的诚信经营意识和消费者维权意识,努力营造和优化良好的消费环境,拉动消费,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中消协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念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核心;以“消费与安全”年主题为主线;以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为主题,动员消费者、经营者、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以宣传消费维权知识,提高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使消费环境得到优化;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依法维权为重点开展纪念活动,促进社会和谐建设,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
本次3·15纪念活动由淮南市人民政府主办,淮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淮南市消费者协会承办,各成员单位协办。
为保证纪念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成立淮南市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委会,负责统一指挥协调3·15纪念活动,组委会领导及成员单位如下:
组委会主任:刘涛(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沈斌(市政府副秘书长)
万德玉(市工商局局长、市消费者协会会长)
组委会成员单位:
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市房地产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农委、市旅游局、市市容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淮南电视台、淮南日报社、市消费者协会、市技术质量协会、市银行业协会、市保险业协会、市装饰协会、市照像协会、市洗涤业协会、市种子协会、市家居商会、市婚庆协会、市房地产协会、市律师协会、市家电协会、市个体民营企业协会。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职责是在组委会领导下,负责组织、联络成员单位开展纪念活动。王中(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三、活动内容
(一)消费维权宣传月。2月15日-3月15日,各成员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大造宣传舆论声势,宣传消费维权的成果,使广大消费者感受到消费维权的强大力量,增强消费信心。
(二)加强对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净化市场。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对生产领域和各类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者消费信心。
(三)在《淮河早报》上分期刊登消费维权知识问答题。
(四)举办纪念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新闻发布会,有关成员单位公布2011年消费维权成果。
(五)举办行业协会和消费者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听取消费者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
(六)3月15日,举办大型户外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暨“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宣传咨询活动。主要内容有:各成员单位现场宣传消费维权知识,解答消费者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工作。
(七)消费维权知识问答抽奖。
(八)发行《3·15普法教育漫画宣传读本》10万份。
(九)组织有关企业单位在商贸文化广场开展家庭装饰装修咨询、展示、婚纱摄影和婚庆服务展示。
(十)开展部分商品促销活动和便民服务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按照纪念活动方案和活动安排表,明确责任,积极开展工作,相互配合,在组委会的领导下,把今年3·15纪念活动开展的既隆重热烈又扎扎实实。
(二)县、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认真扎实开展本地区的3·15纪念活动。
(三)突出主题。在突出“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活动中,各成员单位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民生的法律、法规,努力营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维护民生的社会氛围,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
(四)大力宣传。各成员单位利用各种传媒大造舆论声势宣传维权成果,通过拉横幅、悬条幅、贴标语、街头宣传、文娱演出等形式大张旗鼓的宣传,广泛营造3·15纪念活动的浓厚氛围。
(五)各成员单位认真做好活动总结,于3月20日前报送市消协。
联系人:王吉星
联系电话:2676315,13605542858
附件:淮南市2012年3·15纪念活动安排表
附件
淮南市2012年3·15纪念活动安排表
时间安排
联系人
活动内容
负责人
参加单位
要求
2月15日-3月15日
各单位负责人
法律法规及“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宣传,查处假
冒伪劣商品。
市政府各职能部门
1、请新闻单位报道。
2、采用多种形式宣传。
3、查处食品安全等各种假冒伪劣商品。
4、各行业协会加强对行业经营者诚信经营教育和行业自律教育。
3月9日
(星期五)
下午3点
地点:市工商局五楼会议室
王吉星
2676315
13605592858
淮南市纪念3·15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
议程安排
主持:淮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淮南市纪念3·15活动组委会副主任沈斌。
一、市监察局副局长余承斌宣读淮南市开展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方案。
二、消费维权信息发布。
1、市工商局发布2011年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的制售假冒典型案件和消费维权典型事例。
2、市质监局发布2011年市质监系统打假维权典型案件。
3、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发布2011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查处药品、医疗器械重大案件。
4、市物价局发布2011年价格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5、市卫生局发布2011年执法典型案例。
6、市消协发布2011年全市消协系统受理的侵害消费者权益重大投诉案例和群体投诉案例。
三、市消费者协会会长、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万德玉讲话。
四、市政府副市长刘涛讲话。
市政府副秘书长
沈斌
成员单位县、区政府分管领导、消费者等
请各参会单位领导和参会人员提前10分到场3点准时开会。
3月15日
(星期四)
上午8:30—11:00户外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名优产品展销。
地点:合肥百大淮南购物中心。
姚传虎
2676315
18955478369
大型户外宣传咨询活动议程
1、消费者代表讲话。
2、经营者代表宣读诚信经营倡议书。
3、领导为市宣传消费维权知识有奖问答活动抽奖。
4、领导发行3·15普法教育漫画读本。
5领导宣布宣布纪念3·15大型户外宣传咨询活动开始。
6、各参加单位受理咨询、投诉、申诉和举报。
7、名优产品展销及服务企业展示。
8、真假商品展示,介绍识别方法。
9、开展便民活动。
10、发放各种宣传材料。
万德玉
成员单位及有关商业服务业单位
1、热烈、隆重。
2、各参加单位务必于8点30前进入指定位置,自带桌、椅和宣传材料。
3、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市容管理局要积极为户外活动提供支持和方便。
4、有关单位负责提供电源和场地。
5、凡参加展销和提供服务的单位必须经市消协审定方能入场。
服从现场指挥
3月16日-3月20日
王吉星
2676315
13605542858
1、处理活动中受理的投诉、申诉和举报
2、统计数据、小结。
各单位
各成员单位应在3月20日前报活动小结给市消协以便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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