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2-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
六政办秘〔2015〕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27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建设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总体要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三级标准统一、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实现政府权力运行数据电子化、流程标准化、办理网络化、信息公开化、监督实时化,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务环境,为建设幸福六安提供技术保障。
二、工作原则
统筹规划,顶层设计;纵向联动,横向协同;标准规范,资源共享;有序推进,注重实效;明确责任,加强管理。
三、工作内容
(一)省政府权力项目库信息的梳理、入库。
目标:按照省建设统一的政府权力项目库要求,市、县实行多级使用、分级管理,主要包括政府权力数据库和政府权力动态管理系统。具有三级政府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和政府权力基础信息服务功能。
实现方式:集中部署在省政务云平台,市、县分级负责政府权力清单事项信息、办事指南信息的梳理、入库和日常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
(二)电子政务服务分厅(窗口)内容的公开和数据交换。
目标:在省电子政务服务大厅开设市、县(区)服务分厅,市直部门在电子政务服务分厅开设服务窗口。
实现方式:集中部署在省政务云平台,与市县(区)政府权力网上运行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进行数据交换。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市电子政务办,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
(三)建设网上统一申报和反馈系统。
目标:按照标准规范,市、县(区)分别建设网上申报和反馈系统,以电子政务服务大厅为入口,实现网上统一申报和反馈。
实现方式:市、县(区)自行开发建设网上申报和反馈系统,接入电子政务服务大厅市、县(区)服务分厅。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市电子政务办,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
(四)建设政府权力网上运行办事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
目标:按照标准规范,分级建设政府权力网上运行办事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满足政府权力、公共服务事项的网上运行和监督监察的需要,实现政府权力事项网上规范运行。
实现方式:市、县(区)自行建设政府权力网上运行办事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运行信息交换到上一级政府数据中心。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市电子政务办,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
(五)建设数据交换系统。
目标:按照标准规范,分级建设本级数据交换系统,满足省、市、县(区)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的交换需求。
实现方式:使用自建系统的本级政府部门和市、县(区)按照标准规范开发自建系统的数据交换接口,接入上一级数据交换系统。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电子政务办,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
(六)建设政府权力数据中心。
目标:汇聚本级政府权力事项清理、运行、监督监察等全流程信息,形成集中的政府权力数据中心,实现政府权力信息的统一公开、统一反馈、统一查询、统一监察。
实现方式:市、县(区)按照标准规范,自行建设本级政府权力数据中心,并交换到上一级政府权力数据中心。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市电子政务办,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
(七)法制监督平台的分级使用。
目标:省里建设统一的法制监督平台,实行分级使用,依托平台监督政府权力运行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管理。
实现方式:集中部署在省政务云平台,市、县(区)分级使用。
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15年2月底前):编制政府权力事项梳理规范,完成政府权力事项网上运行信息梳理工作;开展平台建设招标工作。
第二阶段(2015年6月底前):初步建成政府权力网上运行办事平台及电子监察平台,实现部分政府权力事项网上运行。
第三阶段(2015年8月底前):做好政府权力清单网上运行各平台信息维护工作,确保内容完整准确。完成与省统建和县区自建平台的对接工作。
第四阶段(2015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市、县(区)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建设任务。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建设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部门工作方式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市政府成立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领导小组,各地、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做好平台的开发建设、资金保障和运行维护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市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建设由市政府办牵头,市电子政务办具体负责,市编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工商质监局、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参与。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互相支持,形成共建共用的良好工作机制,协同推进平台建设。
(三)加强考核,狠抓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和进度计划,落实实施主体,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加强对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建设的督导,建立长效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政府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和效能考核,确保任务落实。
(四)加强培训,注重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的认知度,引导公众使用平台。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依托平台,实行政府权力网上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2015年2月11日
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建设工作任务分解
工作任务
任务描述
具体工作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省政府权力项目库信息的梳理、入库
市级政府权力清单的清理、审核、确认
汇总各部门政府权力总表、分表、责任清单、政府权力运行流程图等,做好准备工作。
2月下旬
市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法制办等
明确责任主体
印发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建设工作通知,明确市、县平台建设管理运维责任单位、人员和联系方式,报送至上级部门。
2月中旬
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电子政务办、县(区)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
政府权力清单的入库
组织本级部门完成省统一平台政府权力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信息的入库工作
3月底
市编办、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县(区)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
电子政务服务分厅(窗口)内容的公开
开设电子政务大厅分厅
提供能够反映当地特色的风景人文类图片给省里,做好电子政务服务大厅的公开准备工作。
3月底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电子政务办、县(区)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
制定方案,明确方式和时间。
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方式和时间计划
制定本级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实施方案,明确实现统一申报、网上办理、统一反馈的实施方式和时间计划,并启动有关实施工作。
3月底
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电子政务办、县(区)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
建设网上统一申报和反馈系统
建设网上统一申报和反馈系统
分级开发建设网上统一申报和反馈系统,接入电子政务服务大厅市县分厅。
4月底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县(区)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
建设政府权力网上运行办事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
平台建设的招标采购
组织市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的招标采购
4月底
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市电子政务办
政府权力网上运行办事平台实体大厅系统试运行
组织本级政府部门做好平台的信息维护工作,确保内容完整准确。
5月底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电子政务办、县(区)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
做好电子政务服务大厅工作
落实咨询解答、投诉处理工作人员
根据电子政务服务大厅政民互动机制,落实咨询解答、投诉处理的工作人员。
6月底
市政务服务中心、县(区)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
建设数据交换系统
满足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间的数据交换
分级建设数据交换系统
6月底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电子政务办、县(区)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
建设政府权力数据中心
汇聚本级政府权力事项清理、运行、监督监察等全流程信息
分级建设本级政府权力数据中心
6月底
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电子政务办、县(区)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
法制监督平台的分级使用
依托平台监督政府权力运行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管理
分级使用省统一平台,做好信息维护工作。
7月底
市法制办、县(区)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
门户网站栏目改造
门户网站网上办事栏目改造
按照省里规范和要求,完成门户网站网上办事栏目改造,统一链接至电子政务服务大厅服务分厅。
7月底
市电子政务办,县(区)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
数据交换
部门自建系统与统建平台的数据交换
有自建系统的部门,按照标准规范自行组织系统改造,开发数据接口,实现与统建平台的数据交换。
7月底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市电子政务办、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县(区)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
平台对接
与省统建和县区自建平台对接
与省电子政务外网互联互通,完成与省统建和县区自建平台的对接工作,实现电子政务服务大厅的在线申报、状态查询和结果反馈。
8月底
市发改委、市编办、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电子政务办、县(区)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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