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开展学习贯彻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若干意见活动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0-08-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开展学习贯彻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若干意见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省工商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已于7月23日正式下发。为了贯彻落实好《若干意见》,实现预期工作目标,省工商局决定从8月10日至9月20日在全省工商系统组织开展专题学习贯彻《若干意见》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要高度重视

《若干意见》是在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的基础上,顺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经过反复调研论证而制定出台的,是推动我省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的一项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省工商局党组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若干意见》涵盖工作机制、维权效能、商品质量监管、服务领域消费维权、打击假冒伪劣、部门合作、工作保障等多个方面,既总结了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有益经验,又结合实际提出了完善创新举措,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乙熙同志对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出了“突出强化提升走前头、突出效能效果高效力、突出基础基本强保障”的重要指示,对全省工商系统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广大干部职工和12315接诉员作出了“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爱岗率、提高敬业率、提高满意率”的重要批示,同时要求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必须创造新经验、创造新业绩,持续走在全国前列。各级工商局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工商局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巩固发展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不断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和实效,着力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保障,切实抓好《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

二、机关要认真组织

此次专题学习活动由各级工商局分管领导牵头,消保部门主抓,人教、财装部门会同,消保部门,12315指挥中心、服务台,各级消委会秘书处全员参与。一要正确理解把握《若干意见》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二要各级工商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率先学习好、领会好《若干意见》精神,为本单位干部的学习做好指导。三要将《若干意见》迅速传达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战线上的每一位同志,并把《若干意见》提出的各项要求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的自觉行动。

三、评议考核要周密安排

各设区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要组织合同制接诉员认真学习《福建省工商局关于调整全省12315合同制接诉员工资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组织好“提高爱岗率、敬业率、满意率,争当优秀接诉员”专题教育评议考核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座谈讨论、交流思想、评议考核、优秀接诉员评比等活动,以“准公务员”的要求,加强科学管理,教育接诉员牢固树立“一切为了消费者”的服务理念,培养接诉员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职业道德情操。要把专题教育活动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提高爱岗率、敬业率、满意率作为衡量接诉服务绩效的重要标志。要按要求组织合同制接诉员进行晋级考核和岗位资格考核,并按新的标准落实合同制接诉员工资待遇。具体活动计划由省工商局消保处制定下发。

四、《若干意见》要细化落实

各级工商局要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分解《若干意见》,对具体的各项工作任务,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要求,确保《若干意见》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在9月底之前,各市、县、区工商局要按照“一个平台运行”的要求,建立消保部门、12315机构和消委会秘书处联席工作制度,并将召集人名单报上一级消保部门备案;要全面建立站点消费纠纷和解工作激励机制,促进站点提高和解成功率;要充实12315机构工作人员,全省使用12315专项编制招考的公务员要全部到位12315机构;12315机构人员要人人取得执法资格,熟悉“简易程序”办案技能,有效适用简易程序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12315指挥中心要善用分析成果,对数据分析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要酌情采取专文知会、约谈沟通、提示警示、要求反馈等柔性的行政指导方式,督促指导经营者改进提高;要按时督查办理每一件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办结案件要建立档案,切实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消委会秘书处要充分发挥职能,继续健全完善与工商机关消保工作的协同对接,加强对分会和消费维权站点的日常管理。要加大经费装备保障落实工作力度,从2010年8月1日起,按照新的标准调整合同制接诉员工资待遇;各级消委会要继续争取把必要的工作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预算;12315指挥中心督查车辆和移动执法终端设备省工商局已进入招标采购阶段;各设区市工商局也要尽力改善12315、消保机构和消委会秘书处业务工作条件。

五、指导督查要到位

各设区市工商局要加强对此次专题学习贯彻《若干意见》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认真研究解决学习贯彻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同时还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争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争取在加强12315机构和消委会秘书处经费装备保障、站点建设纳入平安建设范畴等方面取得全面进展。省工商局将采取编发简报、通报信息、交流经验等形式,推动学习贯彻活动,并适时组织对各级工商局学习贯彻《若干意见》的情况进行督查。请各设区市工商局及时反馈信息,并于9月25日之前,将专题学习贯彻活动总结上报省工商局消保处。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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