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通过政务专网报送督查反馈信息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榕政办〔2010〕52号
颁布日期:2010-04-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通过政务专网报送督查反馈信息的通知

榕政办〔2010〕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目前,我市县(市)区及政府系统149个市直部门(单位)已完成电子政务专网联网工作。为加快推进无纸化办公,进一步提高督查效能,现就政务专网政务督查系统运用事项通知如下:

1、各级各部门要积极运用电子政务专网系统报送市政府及其办公厅交办件的反馈材料。如《政府工作报告》、为民办实事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领导批办件以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等的落实反馈材料等,以减少印制纸质公文,提高工作效率。

2、凡接入电子政务网络的单位,一律启用政务督查专网上输报告或反馈材料,过渡阶段(年内)需一并报送纸质文件。尚未接入电子政务网络的单位,可暂用纸质文件反馈,但要加快电子政务网络建设步伐,待接入网络后统一采用电子政务督查专网反馈。

3、已接入电子政务网络的单位,无正当理由不通过政务督查专网上输报告或反馈材料的,视为未反馈,将予以通报批评。

4、政务督查专网反馈方法见http://public.fz.fj.gov.cn/egov/UrgerFeedBack2.nsf(录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

中的。

以上要求从通知发出之日起执行。

联系人:杨兰英87806793

附件:接入电子政务网络的单位名单

二○一○年四月六日

附件下载:

·接入政务网络的名单(新).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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