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工业发展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工业发展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6-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工业发展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龙政办〔2013〕1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新区、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发展的意见》(岩委〔2013〕44号),现将《加快工业发展工作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按各自职能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28日
加快工业发展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作重点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时间要求
明确目标任务
到2015年,全市工业实现总产值22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6%,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1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7%;全市工业增加值达8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5%,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730亿元,年均增长15%。全市单位GDP能耗比2010年下降19%,达到0.71吨标准煤/万元;工业税收(地方收入)年均增长16%。2013-2015年,完成工业投资1600亿元,其中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完成700亿元。
市经贸委,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新区、园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财政局、外经局、环保局、统计局等部门
2015年底
大力发展主导产业
从人力、物力、政策、资源等方面支持促进,集中优势资源向主导产业倾斜,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建立健全加工、科技、人才、市场(包括有形、无形市场)、信息、咨询、检测、进出口、物流、展览、政策服务等工业产业体系,积极引进大项目、大企业。
各县(市、区)政府,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
各新区、园区管委会
各级发改、经贸、财政、科技、质监、外经、国土、人社、工商、国税、地税、电力等部门
常年
新罗区重点发展以工程机械、环保装备、硬质合金、特种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为重点的机械制造产业,2015年产值(含龙雁新区)达200亿元以上;永定县(含永丰新区)重点发展以运输机械为重点的机械制造业,2015年产值达200亿元以上;上杭县(含古蛟新区)重点发展金铜产业,2015年产值达500亿元以上;武平县重点发展以不锈钢加工为重点的机械制造产业,2015年产值达50亿元以上;长汀县(含稀土园区)重点发展纺织和稀土产业,2015年纺织产业产值达100亿元以上、稀土产业
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新区、园区管委会
各级发改、经贸、财政、科技、外经、国土、人社、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电力等部门
2015年底
工作重点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时间要求
大力发展主导产业
产值达100亿元以上;连城县重点发展光电新材料产业,2015年产值达50亿元以上;漳平市重点发展以特钢铸造为主的机械制造产业和纺织产业,2015年机械制造产业产值达100亿元以上、纺织产业产值达50亿元以上;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发展以工程机械为重点的机械制造业,2015年产值达200亿元以上。
2015年底
突出抓好重大项目
把实施工业重大项目作为重中之重,认真做好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重大项目目标任务和推进计划,做实做细前期工作。加强与央企、外企、民企沟通合作,通过一企一策、合作入股等方式,引进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的龙头项目,全力推进工业重大项目实现新突破。
市经贸委,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新区、园区管委会
各级发改、外经等部门
常年
成立市本级15个重大工业项目招商工作组,专人专职,集中开展招商活动,到2014年底,每个招商组确保落地1个以上投资5亿元或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工业重大项目,或2个以上投资2亿元或年产值5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
15个重大工业项目招商工作组责任单位
市直相关部门
2014年底
力争市本级每年开工建设3-5个投资5亿元或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工业重大项目,各县(市、区)每年开工建设1-2个投资5亿元或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工业重大项目,并着力策划、重点突破投资50亿元以上的特大工业项目。
市经贸委,各县(市、区)政府
各级发改、外经等部门
2013~2015年
工作重点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时间要求
扎实推进转型升级
推进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对接、新兴产业倍增、行业对标节能、创新驱动、“两化”融合等六个专项行动计划,促进企业与集团、品牌、资本、科技、信息、人才、文化等相嫁接,着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2013年重点加强45个重大工业项目、57个工业企业技改项目、228个重点新增长点项目和“百家千户”培育企业的跟踪服务,确保实现新增产值237亿元,净增亿元企业30家、规模企业60家。
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新区、园区管委会,市经贸委
市直相关部门
2013年底
完成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年度计划,煤炭企业控制在80家以内;关闭金属非金属矿山30家;完成淘汰31家落后产能企业任务,基本完成机立窑水泥行业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抓好50个重点领域节能重点工程项目。
市经贸委、安监局、煤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市发改委、环保局等部门
2013年底
推动制造业装备智能化、数字化,组织实施“两化”融合示范项目2项以上,培育省级以上“两化”融合示范企业1-2家、市级示范企业3-5家,建立工业软件云服务平台,提升工业信息化水平。
市经贸委
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新区、园区管委会,市科技局、数字办等部门
2013年底
加快推进14家新型干法水泥企业脱硝工程实施,完善8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切实推进龙雁新区集中供热,为工业转型升级提供排放总量需求服务。
市环保局、经贸委
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新区、园区管委会
2013年底
加大龙烟、龙工、龙净等龙头企业技改升级、结构调整,增强辐射带动能力。
市经贸委
市科技局,龙烟、龙工、龙净公司等企业
常年
工作重点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时间要求
扎实推进转型升级
积极策划高岭土公司上市,加大对稀土、汽车等主导产业企业培育辅导的工作力度,打造一批规模大、产业链长、有影响力的产业集群。
市发改委、经贸委
稀土园区管委会,市国资委,工发集团、高岭土公司等
常年
做大做强工业园区
科学制定工业园区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明确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的重点产业定位,推动产业交易市场、物流、电子商务、企业总部、产品质检及行政、科技、金融服务等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各类开发区、园区对全市工业经济的引领支撑作用。
市发改委、外经局,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新区、园区管委会
市经贸委、质监局、科技局、银监局等部门
常年
各级要加大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工业园区以贷款贴息、奖励补助、股权投入和融资引导的方式进行扶持。支持鼓励工业园区创建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新区、园区管委会
各级发改、经贸、财政、科技等部门
常年
新罗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雁新区、工发集团筹措资金储备市本级工业用地1万亩以上,各县(市)储备工业用地5000亩以上。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要立足工业拓展空间,并为全市工业体系建设服务。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雁新区管委会
新罗区政府,市国资委、工发集团等
2013年底
工发集团、交发集团、城发集团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工业园区、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及筹融资等工作。
工发集团、交发集团、城发集团
市经贸委、国资委
常年
加快推进中心城市建成区工业企业“优二进三”工作,加快启动第二批企业搬迁改造。
市经贸委
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住建局、财政局等部门
2013年底
工作重点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时间要求
加大政策扶持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工贸企业稳定增长六项措施的通知》(闽政发明电〔2013〕1号)及五条补充措施、市政府《关于帮扶工业稳增长促升级的若干意见》(龙政综〔2013〕159号)等政策措施,研究细化扶持政策,尽力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市政府办
市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局等部门
2013年6月底
各县(市、区)政府及各级发改、经贸、财政、外经、环保、国土、林业、科技、工商、质监、规划、银监、人行、国税、地税、电力等有关部门都要制定支持工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形成抓工业的强大合力。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
2013年7月底
市财政每年新增预算安排工业发展资金2亿元以上,主要用于支持市本级主导产业和一县一工业主导产业发展、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工业转型升级、战略新兴产业培育等,具体扶持政策另行制定。
市财政局
市经贸委
2013~2015年
各县(市、区)每年新增工业发展资金不少于1亿元,各开发区、新区、园区每年要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的财政资金支持保障工业发展。
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新区、园区管委会
2013~2015年
从政策、信贷、服务等方面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帮助困难企业度过难关,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市经贸委、发改委、人行等部门
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新区、园区管委会
常年
工作重点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时间要求
加大政策扶持
研究细化市内工业产品甲供甲控政策,争取更多的产品列入国家、省目录,凡涉及财政性资金的政府接待、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采购)或重点项目建设,原则上必须采购、使用本市产品。
市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局
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新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常年
强化要素保障
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土地供应年度计划中不低于1/3用于工业项目。对列入县级以上重点工业项目的,优先确保林业、土地指标。工业用地可按最低价标准确定出让地价;工业项目改扩建增加容积率的,不增收土地出让金。
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住建局、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新区、园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经贸委、重点项目办等部门
常年
妥善解决企业办理土地、房屋产权证等历史遗留问题。
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新区、园区管委会
各级国土、住建、规划、消防等部门
2013年9月底
重点工业乡镇要做好规划、论证和土地资源的保护、征控,为全市工业发展提供有效空间。
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新区、园区管委会
各级发改、经贸、规划、国土等部门
常年
做好全市重点工业企业水、电、煤、气、运等生产要素的保障供给,进一步强化信贷、担保支持服务,积极协调企业招工难问题,加大公租房建设步伐,放宽入住门槛。不断完善工业园区工商、税务、金融等服务窗口。加快发展与制造业相关的物流、研发设计、创意、信息服务、技术服务、电子商务、金融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
市经贸委,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新区、园区管委会
各级发改、交通、住建、工商、国税、地税、人行、电力、水利等部门
常年
对工业发展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其住房、户籍、就医、子女入学享受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关心爱护工业人才,对作出突出贡献者进行表彰奖励,给予应有的社会荣誉。
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新区、园区管委会
市公务员局、住建局、公安局、卫生局、教育局等部门
常年
工作重点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时间要求
强化督查考核
将工业发展情况列入各级和领导干部绩效考评重要内容,提高党政绩效考评中工业指标考评分的权重,进一步量化、细化考核指标,突出考核一县一主导产业、工业投资、重大工业项目推进情况。
市绩效办,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新区、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市发改委、经贸委、统计局、外经局、重点项目办等部门
常年
每年全市项目点评会对每个县(市、区)、开发区、新区、园区点评工业重大项目不少于2个。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对职能部门服务工业发展的考评机制。
市委办、市政府办
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新区、园区管委会
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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