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尚书品”茶业公共品牌建设的意见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尚书品”茶业公共品牌建设的意见
| 颁布单位: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 | 文号:明政文〔2014〕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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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2-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尚书品”茶业公共品牌建设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打造三明茶业公共品牌“尚书品”是市委、市政府实施品牌农业战略、做大做强三明茶产业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加快“尚书品”茶业品牌培育,扩大品牌效应,增强品牌带动作用,现就推进“尚书品”品牌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实施”为原则,按照“统一品牌、统一标准、统一包装、统一宣传”总体要求,推进“尚书品”公共品牌建设,整合提升三明茶业品牌,提高“尚书品”茶业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竞争力,把“尚书品”打造成为我省乃至全国著名的农产品品牌,引领三明茶业转型升级,探索实践品牌强农、品牌富农的发展之路。
二、重点工作
(一)提升茶叶品质
1.加盟企业要全面推行种植良好操作规范。充分发挥资源秉赋,突出生态优势,按照生态茶园建设技术规程要求,改造和提升现有茶园,建设一批“尚书品”生态茶园和茶庄园。
2.加盟企业要全面推行加工良好操作规范。鼓励扶持加盟企业建设清洁化厂房,购置清洁化设备,实行标准化、清洁化加工。
3.加盟企业要全面推行质量可追溯制度。把加盟企业全部纳入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产品实行“二维条形码”和检测贴标制度,全程跟踪“尚书品”茶叶质量,确保“尚书品”茶叶生态、健康。
4.加强“尚书品”加盟企业种植管护、生产加工和营销网点的监督检查,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未按规范使用标识等行为。
今年4月底前建成市茶叶质量检验检测中心,6月底前建成质量安全监管平台,提高茶叶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二)规范品牌管理
1.开展“尚书品”商标注册申报和加盟企业“三品一标”(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地理标志)认证申报工作,培育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集体)证明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以及省、市著名商标、名牌产品和名牌农产品,形成多层次有机结合的品牌体系。
2.严格品牌管理,建立加盟企业加入与退出机制。开展加盟企业申报认定、动态管理,将茶叶质量可靠、品质稳定、信誉度高,茶叶种植、加工、流通符合管理规范,有一定规模的茶业企业吸纳为“尚书品”加盟企业。对弄虚作假骗取资格,或在部、省、市茶叶质量抽检中查出农药残留和重金属、稀土超标,或不按要求对产品包装和门店标识进行改造,或不参与“尚书品”品牌建设有关活动,或连续3年在市级名优茶评比中未获任何奖项的加盟企业,取消加盟资格。
今年4月底前,制定“尚书品”品牌发展规划,修订完善“尚书品”品牌管理办法。5月份开展第一批加盟企业茶叶质量、产品和门店标识等的监督检查,对加盟企业未按要求印制包装或改造门店标识的,限期整改;限期未整改的,取消加盟资格。6月份开展第二批加盟企业申报认定工作。
(三)优化主导产品
目前,“尚书品”主推红茶、绿茶、岩茶、金观音,今后将根据市场行情进行调整。“尚书品”产品实行统一包装设计、统一产品标准、统一形象标识,由“尚书品”加盟企业生产、销售。每年春、秋季各举办一场“尚书品杯”名优茶评比活动,评选出“尚书品”十大名茶,并优先用于“尚书品”对外营销、宣传、推广。
今年5月底前,制定“尚书品”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标准。
(四)创新运营模式
1.坚持公司化运作。今年6月底前,成立福建三明尚书品茶业有限公司,委托经营,引进有实力的战略合作伙伴,承担“尚书品”公共品牌管理、策划与宣传推广工作。
2.坚持市场化营销。鼓励社会资本加盟合作,在大中城市开设一批“尚书品”专卖店或专卖柜,扩大市场影响力。今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开招租“尚书品”旗舰店经营权,加强管理与经营,充分发挥其对外展示的主渠道作用。
3.积极推行网络销售。今年8月底前,开发出“尚书品”微信、微博平台和适宜网上销售的“尚书品”产品,开设网上旗舰店,推行网络销售。
(五)强化宣传推介
1.在中央和省市主流媒体投放广告,组织到国内茶叶销售带动辐射力强、市场前景好的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等城市开展品鉴会、品茗宣传推介等茶旅营销活动。适时举办福州主流媒体“尚书品”品茗会、“尚书品”八闽行巡回品鉴会、“尚书品”走进北京老舍茶馆活动。组织参加全国农产会、上海春季茶博会、广州秋季茶博会、武夷山茶博会等展示展销会。
2.加强推介,依托旗舰店,寻找商机,主动服务,为大企业、大公司量身定制“尚书品”茶叶,扩大市场影响力。
在对外宣传展示中,执行统一展柜、统一设计规范、统一装修标准,凸显品牌内涵。
(六)丰富品牌文化
1.挖掘三明茶文化,整理“尚书品”茶叶典故、传说、民俗以及历代文人墨客茶诗、茶词、茶文、茶歌,阐释“尚书品”—生态、真实、可信、可敬的内涵。
2.举办评茶赛、制茶(品茶)能手赛、茶摄影、茶艺表演、文化采风等系列活动,编辑发行“尚书品”文化刊物,丰富“尚书品”品牌文化。
3.在《三明日报》开辟茶道专栏,以茶论道,宣扬客家茶道。组建“尚书品”茶艺表演队,依托文艺团体,编排富有地方特色,集茶叶、茶文化、茶艺为一体的表演节目,宣传展示三明茶业风采。
(七)加强品牌招商
1.坚持项目带动发展战略,策划“尚书品”茶业大项目,引进知名茶企、茶商共同做大做强我市茶产业。
2.引导民营资本投入茶叶包装、茶器、茶具、茶食及茶艺术品等相关产业的研发、生产,延伸茶产业链,提高茶业经济效益。探索其它农产品共享使用“尚书品”公共品牌,丰富“尚书品”产品结构。
3.适时举办福建茶业“四方论坛”(铁观音、大红袍、坦洋工夫、尚书品),增进我市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兄弟地市在茶业资源利用及科技、品牌、文化、人才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三明市茶业公共品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农办和市发改委、科技局、经贸委、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文广新局、旅游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人行等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农业局,负责茶业公共品牌创建的具体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通力协作,共同推进品牌建设。市直各部门要共识共为,积极推广使用“尚书品”。
(二)强化资金保障。2014年至2016年,市财政连续三年每年安排200万元的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尚书品”品牌创建、营销、推广等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应安排一定经费用于鼓励支持当地茶产业的宣传推广工作。
(三)强化企业扶持。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整合各类涉农项目,优先安排“尚书品”加盟企业,建设一批生态茶园、清洁化厂房、标准化门店。扶持“尚书品”销售窗口,企业按要求对门店进行装修改造,开设网上“尚书品”旗舰店和“尚书品”专卖店,经营1年以上的,按所在城市不同情况,实行差别补贴。对企业在名优茶评比中获得名次的,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补助办法另行制定。
(四)强化金融服务。金融单位要发挥政策优势,为“尚书品”加盟企业量身定制特色金融服务项目,加强金融服务创新,拓宽有效担保物的范围,丰富授信担保方式,积极推广无形资产、茶园经营权抵押、股权质押、联保贷款和仓单质押等多元化的信贷产品。
(五)强化宣传引导。“尚书品”茶业公共品牌宣传列入全市对内对外宣传的重要内容,在形象推介、新闻宣传等工作中进行重点宣传报道。三明日报社、三明电视台、政府各门户网站等要定期开辟“尚书品”专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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