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提升产品质量的意见

颁布单位: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文号:明政文〔2012〕119号
颁布日期:2012-06-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提升产品质量的意见

明政文〔2012〕1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质量是一个地区或组织良性发展的基础。质量水平不仅是经济、科技、教育和管理等诸多方面的综合反映,也是一个地区综合竞争实力的体现。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挥质量工作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以及推动建设开放三明、幸福三明的重要作用,根据《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提升产品质量的意见》(闽政〔2011〕79号),结合三明实际,现就开展质量强市、提升产品质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以促进工业转型升级为重点,不断创新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大力实施“质量兴园”和“质量提升”工程,深入推进以质取胜、品牌带动、技术标准战略,加快建立健全质量技术支撑、质量安全动态监管、质量诚信监督、质量评价体系,全面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努力在新一轮发展中赢得主动、赢得优势。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质量工作机制,产品质量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出口商品检验合格率继续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3%以上,其中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健全产品质量技术标准体系,推动全市重点产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围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产业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配套建设和提升一批融合技术研发、分析试验、标准研制的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区域品牌,形成一批国内知名品牌和优势企业。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两大工程”,夯实质量基础

1.大力实施“质量兴园”工程。引导园区企业夯实质量管理、标准化、计量、认证等技术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一批产业集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在产业集群中推行“联盟标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到2015年,100%以上工业园区实施“质量兴园”工程;园区内产品质量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查的合格率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企业全部获证,自愿性产品认证和管理体系认证总数年增长率达15%以上。

2.大力实施“质量提升”工程。发挥企业在质量强市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台账登记、原料进厂、产品出厂检验等制度,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关键环节质量控制和检验检测。推进企业和重点用能单位按照国际标准建立计量测量管理体系,落实计量检测规范要求。大力开展质量兴企、节能降耗、质量管理小组等活动,切实承担社会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积极创建“全国质量工作先进单位”、“福建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

(二)深入推进“三大战略”,增强企业竞争能力

1.深入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加强宏观质量管理,结合实施省、市政府质量奖,广泛开展“质量强市”、“质量兴业”、“质量安全示范区”等活动。完善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建立以产品质量合格率为主要内容的产品质量指标统计体系。到2015年,创建“全国质量工作先进单位”3家、“福建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40家。福建省质量奖获奖企业2家、三明市质量奖获奖企业8家。

2.全面推进品牌带动战略。加快发展自主品牌,大力培育和扶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品牌企业,推动企业从产品竞争向质量竞争、品牌竞争转变。加强品牌保护和宣传,形成品牌效应。到2015年,全市开展“质量强县(市、区)”活动的县(市、区)达100%,驰名商标达15件,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25个,福建名牌产品达180个,福建省著名商标达200件;年销售收入超100亿元的名牌产品生产企业达5家。

3.有效突破技术标准战略。创建海西标准化综合实验区,健全具有福建特色和竞争力的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在重点企业精心组织、有效突破技术标准战略,着力推动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转化为技术标准,制定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和科技创新成果的标准。“十二五”期间,成立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个以上;高标准建设2个标准化示范园区,力争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20项以上,制修订地方标准50项,建设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1个以上。

(三)构建“四大体系”,促进质量提升

1.构建质量技术支撑体系。大力强化我市主导产业、优势产业、产业集聚区的技术保障和技术支撑,高标准建设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国家级产品质检中心、计量测试中心、检测重点实验室。引导和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参与公共检测技术平台建设,组建技术联盟。建立统一的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评价制度,在重点领域逐步实现检测结果的国际互认。加快建设经济发展急需的计量检定(校准)项目,健全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监测和管理制度,对煤、油、水、电、气等主要能源及能耗计量数据进行科学采集、综合分析、有效应用,为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和节能减排提供数据支持。到2015年,全市实现国家级产品质检中心1个,省级产品质检中心6个以上,覆盖公共安全、节能减排以及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

2.构建质量安全动态监管体系。完善各级政府对质量安全负总责,建立起“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政府牵头协调、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共同监督”的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加大对重要工业品(含加工食品)、特种设备的动态监管力度,继续抓好“餐桌污染”治理工作,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建立和实施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机制,落实质量安全追溯、召回、区域监管、约谈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构建预防质量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指挥和救援体系,降低事故发生率。

3.构建质量诚信监督体系。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信用记录和企业质量档案,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监管与动态评价,完善守信表彰、失信惩戒的质量信用制度,争取将产品质量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实施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质量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加强质量诚信道德教育,开展“讲质量诚信,创一流质量”承诺活动,培育“诚实守信”质量文化,增强企业质量诚信理念和全社会质量意识。

4.构建质量评价体系。综合运用检验检测、市场调查、环境监测等手段和方法,进一步实施质量状况调查制度,研究建立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统计指标体系。以指标体系为指导定期开展质量建设考核评价,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主动、领导小组主推的责任落实机制。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协调全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由三明市质量振兴活动领导小组更名为三明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原三明市质量振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各地、各单位要协作配合,细化方案,完善条块结合、部门联动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质量强市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考核工作,确保质量强市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二)注重政策扶持。鼓励企业争创国内外知名品牌;加大公共财政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检验检测平台、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市(县、区)财政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所需检验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加大对质量安全、民生计量工作的投入,确保质量强市建设各项经费按时足额到位。各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质量兴园工作上要相应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三)加快人才培养。支持在明高校培养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人才;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养大批具备熟练职业技能的技工人才;引导企业加强在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质量意识和质量行为能力;鼓励企业引进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科技研发等方面的高级人才,提高我市质量管理、质量保障的能力与水平。

(四)营造质量氛围。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开展质量强市的宣传报道,新闻媒体要重点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常识与质量强市工作的经验及成效,树立一批质量先进典型;加强舆论监督,对质量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深入开展“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明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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