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明政办〔2014〕38号
颁布日期:2014-04-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2014年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关于2014年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政管综〔2014〕33号)的工作部署,坚持以节约型公共机构节能建设为主线,以机关、学校、医院三个重点领域节能工作为重点,积极利用市场机制实施节能改造和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扎实降低能源资源消耗水平。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于全面完成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将2014年主要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节能工作目标

(一)全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耗以2013年为基数,实现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和人均水耗同比下降3.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2.6%。

(二)完善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组织管理体制和综合协调体系,积极开展第二批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申报2014年省节能循环经济财政奖励项目,把全市公共机构均节能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考评范畴,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共机构节能制度。

(三)进一步加强完善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的基础性建设,提高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水平,组织能源资源消耗数据会审;启动节能行政执法工作,督促各级公共机构加强节能管理,提高公共机构节能监管水平。

(四)推进既有办公建筑节能项目改造,各县(市、区)和独立办公的市直单位综合办公楼必须完成1-2个以上的节能项目改造,其他有条件的公共机构亦应积极推进节能项目改造,争取在全市创建5家省级以上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示范单位。

二、突出节能工作重点

(一)继续抓好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

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制度,所有公共机构必须使用新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报送相关能耗数据,建立能耗统计台账,明确专人负责能耗统计工作,加强对本单位能源消耗的监测和制度建设,及时发现、纠正用能浪费现象,构建公共机构能耗数据库,为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和量化管理提供基础数据。

(二)扎实抓好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工作

1.抓好计量仪表的节能改造。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规范》的强制性标准,各级公共机构于2014年前完成更换各类老旧、失灵计量仪表(包括水表、电表等),为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和监测创造条件。

2.办公照明设备节能改造。办公建筑使用的高能耗白炽灯及其它类型的低效照明产品,需更换成紧凑型荧光灯、直管荧光灯和LED灯等高效节能照明产品,走廊、楼梯等公共部位(除消防通道外)的普通照明控制开关逐步更换成延时开关。

3.稳步推进空调系统节能改造。通过系统诊断及节能综合效益分析,鼓励并扶持专业节能服务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积极采用变频、变风量、流量可调系统、太阳能采暖制冷、地源和空气源热泵、高效冷却塔和高效换热器等节能新技术、新设备,鼓励采用非电空调等高效节能技术,对中央空调系统实施节能改造,提高空调运行效率。

4.积极推进综合电效节能改造。通过对公共机构办公区用电设备和电力分配系统进行诊断分析,采用三相平衡、加装专业节电设备、系统智能控制等技术措施,实现用电系统整体优化,节省电能。

5.加大用水器具节能改造力度。对各公共机构办公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龙头、冲洗阀、水箱等用水器具分批进行更换,安装分水表,开展用水计量监测和考核,采用节水型技术、设备,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开展中水回收系统、雨水收集系统等试点工作,推广节水灌溉方式,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三)积极主动抓好厉行节约工作

各公共机构应严格落实办公用房清理相关政策,防止反弹;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结合“文明餐桌行动”,倡导节俭惜福和光盘行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公车管理,倡导“绿色出行”,树立低碳环保、健康文明的生活理念。

(四)抓好公共机构绿色节能采购

进一步贯彻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制度,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禁止采购能源效率低的产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设备,提高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效能,发挥政府节能采购导向作用,促进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推广。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力争推广2.6万支LED照明产品。

(五)抓好公共机构公车节能管理

加强公务车辆定编管理,要完善公务车辆配备配置标准与管理制度,压缩配置规模;将车辆纳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范围,鼓励采购小排量、低油耗和低排放节能车辆。按规定及时淘汰环保不达标、油耗高的车辆;加强公务车辆使用管理,严禁公车私用,通过科学合理的调度,最大限度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积极探索公务用车改革,逐步实行公务用车服务社会化。

(六)抓好公共机构日常节能管理

各公共机构应当加强日常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健全并严格实施本单位空调、照明、节水、节电、办公设备和用品等节能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强化干部职工节能意识,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和节能项目改造,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制止能源浪费,有效、合理利用能源。

(七)开展宣传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大力开展公共机构落实生态文明建设部署、《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福建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根据国家、省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好2014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公共机构全体工作人员乃至社会公众的能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节约和减少能源浪费变成每个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继续组织人员参加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

新的一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任务繁重。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按照《福建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和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谋划,突出重点,制定措施,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年度节能目标的完成。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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