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2013年~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9-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2013年~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的通知

漳政办〔2013〕2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漳州市2013年~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9日

漳州市2013年~2015年

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依法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54号)、《福建省2013年~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闽政办〔2013〕18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市2013年~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

一、整顿关闭目标任务

为尽快解决金属非金属矿山“多、小、散、差”问题,国务院决定用三年多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攻坚战,按照严格依法、淘汰落后、标本兼治、稳步推进的原则,统筹采取“关闭、整合、整改、提升”等措施,依法取缔和关闭非法违法、不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污染环境的小矿山。

根据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关闭计划,2013至2015年我市需关闭矿山的数量分别为10家、9家和9家,使我市非煤矿山布局合理,矿山生产具备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生产安全事故持续下降,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二、整顿关闭对象

(一)整顿下列存在重大安全生产、环境安全隐患及安全生产条件差的有证矿山(含独立生产系统和尾矿库)

1.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环境安全隐患的;

2.使用国家或地方政府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或技术装备落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得不到保障的;

3.小型露天矿山无正规安全设施设计或不按设计规范建设的;

4.使用民爆物品露天矿山(经批准除外)未采用中深孔爆破,或未实行机械铲装和机械二次破碎的;

5.相邻有使用民爆物品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最小距离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6.地下矿山井下生产系统未实行机械通风,或通风系统不完善,采场管理混乱的;

7.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建设的地下矿山;

8.超越安全生产许可范围进行开采活动的;

9.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规定,拒不执行安全、环保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矿山;

10.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提出延期换证申请,整改期限内未完成延期换证手续的;

11.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

12.尾矿库危库、险库未治理,以及未经审批擅自回采尾矿的;

13.应安装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控系统在规定期限内未安装的尾矿库;

14.尾矿库、排土场未按规定进行稳定性分析的;

15.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次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

16.独立选矿厂无固定、合法矿石来源的。

存在上述情形,由有关部门责令企业停产并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整改合格的,予以关闭。

(二)取缔关闭下列无证非法开采矿山,推进资源整合

1.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擅自从事矿产资源开采予以关闭;

2.取缔关闭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的再次予以关闭;

3.存在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且拒不整改的予以关闭;

4.采矿证许可证到期未申请延期,或未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的予以关闭;

5.一个矿体存在多个开采主体、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已经纳入资源整合范围的先行关闭;

6.不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有关矿种最小开采规模、服务年限低于3年的,且不具备资源整合条件的,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予以关闭;

7.砖瓦用粘土、页岩等资源开采不符合国家关于保护土地资源、保护环境相关政策的,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对矿山予以关闭;

8.因其他原因需要关闭的矿山。

三、整顿关闭工作标准

(一)矿山关闭标准

1.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的注销登记,拒不办理的吊销营业执照,依法注销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持勘查许可证采矿的注销勘查许可证;

2.拆除供电、供水、通风、提升、运输等直接用于生产设施和设备;

3.地下矿山要炸毁或填实矿井井筒,露天矿山要恢复生态环境或治理边坡;

4.消除重大安全、地质灾害和环境隐患,地表设立明显的永久性标志;

5.清理收缴矿山留存的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

(二)独立生产系统和尾矿库关闭标准

1.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拆除生产系统的供电、供水、通风、提升、运输等直接用于生产的设施和设备;

3.主要通道处设立明显标志;

4.尾矿库履行闭库程序或清库。

四、整顿关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由市政府安办牵头成立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指导和部署全市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分解目标任务,下达年度整顿关闭计划,制定整顿关闭措施,推动工作不断深入。各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落实工作方案,研究提出政策措施,逐级逐年分解落实关闭任务,扎实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

(二)明确部门分工。市直有关部门工作分工如下:整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有证矿山工作,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监察局、市工商局、漳州供电公司配合;取缔关闭无采矿许可证矿山、推进资源整合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经贸委、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漳州供电公司配合;整顿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或达不到环评批复要求的矿山工作,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监察局、市工商局、漳州供电公司配合。各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也要按职能分工,确定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牵头部门,明确有关部门工作职责。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要督促各相关责任部门抓好工作落实,牵头部门要主动工作,积极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依法依规抓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开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冒险作业等违法行为。自2013年起,市政府将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中互相推诿,导致不能按计划完成整顿关闭工作任务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严格程序规范。列入整顿的矿山(生产系统、尾矿库),有关部门要督促实施整改。经整改合格的,达到生产条件的,有关部门应采取联合办证等形式,尽快给予许可;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或整改无望的,实施关闭。对决定关闭的矿山(生产系统、尾矿库),由当地牵头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关闭。每年11月底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本年度金属非金属矿山关闭名单,在市级媒体向社会公告,并逐级报市整顿关闭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备案。列入关闭的,当地政府要严格对照关闭标准,组织有关单位依法采取注销证照登记、拆除设备设施、炸毁井筒、封闭矿井、治理边坡、恢复生态环境、实施闭库(清库)、设立永久性标志等措施,确保关闭到位。关闭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实施验收,收集关闭矿山基本情况资料、整顿关闭资料以及现场影视资料等,按一矿一档的原则,建立关闭档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巩固整顿关闭成果。

附件:1.漳州市2013年~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关闭计划

2.漳州市2013年拟关闭矿山名单

3.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检查表

4.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档案目录

附件1

漳州市2013年~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关闭计划

各县(市、区)、

开发(投资)区关闭总数2013年2014年2015年

芗城区

龙文区211

龙海市44

漳浦县33

云霄县4121

诏安县

东山县11

平和县312

南靖县

长泰县523

华安县633

漳州开发区

常山开发区

古雷开发区

台商投资区

合计281099

附件2

漳州市2013年拟关闭矿山名单

1.东山县鸿顺碎石场

2.漳州市龙文区泉美采石场

3.云霄县郭浦碎石场

4.龙海市浮宫延昌碎石采矿场

5.龙海市振鑫工贸有限公司浮宫磊鑫采矿场

6.龙海市浮宫一比疆添鸿石料场

7.中铁港航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龙海石料场)

8.赤湖镇亭里村陈顺盛、陈国章采砂场

9.漳浦县来昌碎石场

10.漳浦县大南坂永茂碎石场

附件3

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检查表

矿山(系统)名称:

公共是否建立整顿关闭档案

生产系统类型

整顿关闭类型

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是否注销安全生产许可

采矿许可证号

是否经过环评审批及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是否涉及项目核准、备案

是否拆除设备设施

是否设立永久性关闭(或停止使用)标志

营业执照是否变更或注销

露天矿山边坡是否治理

是否制定植被恢复计划

是否实施恢复植被

地下矿山是否封闭矿井

封闭矿井方式

是否制定植被恢复计划

是否实施恢复植被

尾矿库是否实施闭库(或清库)

注:整顿关闭类型:关闭、整合

生产系统类型:露天矿山、地下矿山、尾矿库

封闭矿井方式:炸毁井筒、砌筑隔离

附件4

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档案目录

企业(生产系统)名称

序号内容备注

1整顿关闭对象基本情况

2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注销文件、网络公告截图)

4原营业执照复印件

5变更后营业执照复印件

6拆除设备目录

7拆除设备前后现场照片

8永久性关闭(或停止使用)标志现场照片

9关闭后现场照片

10其他(整顿关闭文件、媒体公告等)

注:无证矿山关闭档案按国土部门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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