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酒泉市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酒泉市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酒政办发〔2011〕2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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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9-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酒泉市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酒政办发〔2011〕2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驻酒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控监管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甘政发〔2011〕9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市场价格形势的监测分析,协调统一政策,加强沟通交流,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合力推进价格调控政策落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建立酒泉市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郭益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召集人:杜志学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成茂和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员:张成文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录仁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市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队副队长
王晋婷肃州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郎吉华市商务局副局长
胡志军市农牧局副局长
赵平市工商局副局长
赵锋市工信委副主任
丁永前市统计局副局长
王新市粮食局副局长
郭建军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丽市财政局副局长
马剑市人社局副局长
张永鸿市教育局副局长、教育督导室主任
杨生明市监察局副局长
赵俊华市民政局副局长、老龄办主任
熊云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敬堂市质监局副局长
武瑜国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习健义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孙东市供销社副主任
白树锋市房管局副局长
马守礼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
张军年国家统计局酒泉调查队副队长
张克勤酒泉市外宣办主任
郑玉英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毕宏伟中国人民银行酒泉支行副行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张录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报经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各成员单位需明确1名联络员,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联席会议职责: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稳定市场价格调控政策,统筹做好全市稳定市场价格的各项工作;加强对全市市场价格形势的监测分析,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协调解决物价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各部门价格政策落实情况和工作完成情况。
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负责提出联席会议工作范围内的议题和其他需确定的事项,组织承办联席会议会务,编印会议简报和纪要;督办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协调处理稳定物价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与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和要求
联席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可以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联合调研活动。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召集或总召集人委托召集人召集。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主任签发后印发有关方面落实,同时报市政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时参加联席会议,按照职责分工积极落实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沟通,互相支持,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全市市场价格平稳健康运行。
联席会议办公室电话:26633252618738
二○一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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