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运动会举办办法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运动会举办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百政办发〔2016〕12号 |
|---|---|
| 颁布日期:2016-02-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百政办发〔2016〕12号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运动会举办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百色市运动会举办办法》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2日
百色市运动会举办办法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重振百色体育雄风建设特色体育强市”的部署,促进各县(市、区)加快完善体育场馆,加快培养选拔体育优秀后备人才,推动我市体育事业的改革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百色市运动会(以下简称“市运会”)由原来四年举办一届改为二年举办一届,由各县(市、区)轮流申请举办。
第二条市运会由市人民政府主办,市体育局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联合承办。
第三条第四届市运会由平果县承办,于2016年上半年举办。从2018年起市运会由有条件的县(市、区)申请承办,具体申办办法另由市体育局制定下发。如无申请承办单位的由市人民政府指定有条件的县(市、区)承办。
第四条市运会分两个阶段举行,第一阶段(少年组)于8月进行,第二阶段(成年组)于11月进行。
第五条举办市运会必须具备满足主要比赛项目需要的田径场、体育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标准游泳池、网球场、露天篮球场等基本场馆设施条件。
第六条举办市运会所需办赛经费,市本级适当补贴,其余办赛经费由承办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或以市场运作赞助方式筹措。各代表团食宿、交通、保险等费用自理。
第七条市运会项目设置、参赛办法、奖励办法由市体育局根据我市备战全区运动会和培育我市特色优势体育项目的需要科学设置和制订。
第八条市运会竞赛办法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执行,各项目竞赛办法按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