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全区煤矿非煤矿山企业环境风险及安全隐患大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贵政办〔2012〕117号
颁布日期:2012-03-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全区煤矿非煤矿山企业环境风险及安全隐患大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政办〔2012〕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全区煤矿非煤矿山企业环境风险及安全隐患大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2〕3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请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牵头制定我市非煤矿山企业环境风险及安全隐患大排查实施方案,迅速组织开展隐患大排查工作,按要求做好迎检和总结的上报工作。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贵政办[2012]117号附件1

贵政办[2012]117号附件2

http://www.gxgg.gov.cn/news/2012-04/243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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