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全市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作风效能建设改革工作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全市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作风效能建设改革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市政办〔2015〕8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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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8-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全市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作风效能建设改革工作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中央及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行政审批“马上办”作风效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2014〕56号)精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行为,在全市各级各部门中深化审批服务“马上办”作风效能建设改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工作
(一)加大落实市政办〔2014〕56号文件力度。2015年8月底以前,按照市政办〔2014〕56号文件精神,市本级各有关部门、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建立审批服务“马上办”工作机制,制定本级本部门审批服务“马上办”作风效能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奖惩机制等,确保“马上办”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提高审批事项“马上办结”率。市、县(区)各有关部门在2015年10月底前,按照市政办〔2014〕56号文件规定,对本部门审批服务事项按“马上办结”(即“简单事项”,由窗口当场审批办结的事项,办理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窗口办结”(即“一般事项”,不需要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事项,由窗口带班领导或窗口负责人在服务窗口和承诺时限内审批办结的事项)、“限时办结”(即“复杂事项”,需要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事项,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的事项)的分类清理,并向社会公布实施。“马上办结”和“窗口办结”事项达到70%以上,其中“马上办结”事项要达到40%以上。
二、进一步简政放权
(一)清理审批事项。按照自治区的工作安排,市、县(区)加快对本级审批事项清理,做好承接、调整审批事项的操作规范、流程图和办事指南的编制、修订,各有关部门要下文明确下放的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并加强业务培训和检查指导,确保下放到位、监管到位。
(二)推进“窗口审批”。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三集中三到位”(各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批机构、审批事项、审批人员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事项进驻落实到位、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制度,严格执行分管领导到服务窗口“坐班”审批工作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专用章”制度,2015年8月底前落实到位。
(三)推行“三证合一”。由工商部门牵头,质监、税务、公安、政务等部门配合,结合自治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三证合一”服务窗口,做到“一表填报,一窗受理,一站审批,一照核发”。2015年12月底前各县(区)按要求完成。
三、规范创新审批管理
(一)推进审批服务“一口受理”。各级各部门进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审批”、“一口受理”,2015年12月底前,审批服务事项均要通过本级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受理、出件办结(有特殊原因不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经征求上一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意见后,由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审批服务事项100%纳入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系统管理。将雁山区作为市行政审批职能调整集中审批改革试点,市编办及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取得经验后在其余城区推广。
(二)推进审批服务“透明办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对申请人的告知义务,必须向窗口办事群众出具“一次性告知书”、“补正告知书”、“受理通知书”、“办结通知书”、“不予受理决定书”和“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等,避免群众跑冤枉路。审批服务事项按照“八公开”要求,内容发生变更时要及时修订规范和公布。
(三)推进审批服务“网上办理”。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筹划建立网上政务服务大厅,优先选择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等部分审批服务事项开展网上咨询、预受理、预审查,创造条件网上审批,实现服务、监管“一条龙”。
(四)推行审批“代办服务”。重大项目“马上办”综合服务窗口组织开展重大项目联合审批集中服务企业日活动。并联审批牵头部门统一受理,按照限时办结原则实行重大项目并联审批。建立重大项目“代办服务”工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为重大项目提供免费代办服务。
(五)清理规范“中介服务”。由编制部门牵头,发改、民政、财政、法制、政务办等部门配合,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编制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5年1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监督考核
(一)加大审批服务“马上办”工作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审批服务“马上办”联席会议(简称“马上办”联席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情况汇报制度。“马上办”联席会议由市政务办、市编办、市法制办、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重大办)、市绩效办、市投资促进局等单位组成,下设市“马上办”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政务办,市政务办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从市政务办、市编办、市法制办、市绩效办、市发展改革委(重大办)、市投资促进局等部门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审批服务“马上办”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等日常工作,确保审批服务“马上办”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查考核。市、县(区)要将审批服务“马上办”工作作为政务服务绩效考核主要内容,提高分数比重,严格考评。市审批服务“马上办”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制定检查落实考核指标,并实行倒查机制,组织开展对县(区)、部门“马上办”工作的半年、年度检查,通报情况。市政务办委托第三方对“马上办”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绩效评估,综合测评达到优秀、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县(区)和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和绩效考评加分,考核差的县(区)或单位予以绩效考评扣分和通报批评,责成写出书面情况,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五、落实责任,严格问责
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工作制度,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组织、抓协调、抓落实,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凡是对未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工作内容落实到位的,由“马上办”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通报批评,同时约谈相关部门分管领导,责成相关单位做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并在新闻媒体曝光;对审批服务过程中涉及违纪的人员,由纪检监察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和当事人责任;对其他影响审批服务“马上办”工作和作风效能其他情形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桂林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效能问责暂行办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问责。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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