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汛期前地质灾害大检查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河政办发〔2015〕37号
颁布日期:2015-04-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汛期前地质灾害大检查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5〕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河池中直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汛期前地质灾害大检查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主要内容

(一)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编制实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情况。

(二)各县(市、区)被列为自治区、市、县(市、区)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及隐患点防灾预案落实情况。

(三)各县(市、区)汛期前县、乡、村、村民小组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和运转情况。

(四)各县(市、区)汛期前地质灾害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等制度落实情况。

(五)各县(市、区)水利、交通运输、旅游、教育等部门履行职责及对本系统的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编制落实情况。

(六)各县(市、区)、乡(镇)是否建立有地质灾害检查记录台账情况。

(七)各县(市、区)开展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情况。

二、检查方式方法

(一)听取汇报。听取各县(市、区)关于做好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汇报。

(二)查阅材料。检查各县(市、区)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及水利、交通运输、旅游、教育等部门防灾预案的编制和实施情况。

(三)实地抽检。深入乡、村对列入2015年度自治区、市、县(市、区)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及隐患点进行现场实地检查不少于2处,并填写防灾预案表(详见附件2)。

三、检查时间安排

2015年4月27日至4月30日。具体时间由各检查工作组自行确定。

四、检查工作组安排

第一组

组长:曹志森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副组长:王胜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科科长

组员:韦国松市地质勘察设计院高级工程师(联络员,联系电话:15177848787)

检查对象:宜州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第二组

组长:张法林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副组长:蓝棣市发展改革委社会科科长

组员:龙道立河池地质环境监测站高级工程师(联络员,

联系电话:18070888511)

检查对象:金城江区、南丹县、天峨县。

第三组

组长:李雅琴市旅游发展委副主任

副组长:蒋龙龙市交通运输局工程师

组员:陈泉河池地质环境监测站副站长(联络员,

联系电话:18877889659)

检查对象:东兰县、巴马瑶族自治县、凤山县。

第四组

组长:黄左贤市水利局副局长

副组长:何振伟市气象局业务科副科长

组员:李万祥市地质勘察设计院高级工程师(联络员,联系电话:13768182833)

检查对象: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

五、检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加强汛期前地质灾害检查工作的领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灾应急处置工作。

(二)对地质灾害检查要求。

1.滑坡检查。(1)检查滑坡原有的地面裂缝及房屋裂缝的变化情况。(2)巡查滑坡周边斜坡及房屋地面是否产生新的地面裂缝。(3)检查滑坡体前缘是否发生位移、鼓胀、剪出,有无地下水浸出;地表水、地下水的水位和水量是否发生突变(水位升降、水量增减、泉水消失或出现新泉、变混浊等)。(4)检查滑坡体周边情况,有无新的崩塌、滑坡、地面裂缝出现,地表水排泄是否影响滑坡体稳定性,地下水位升降变化对滑坡体稳定性是否有影响,滑坡体坡脚是否受河流、冲沟或库水的冲蚀影响,坡脚是否存在切坡,坡顶是否存在建筑或其他堆载加载工程。

2.危岩(崩塌)检查。(1)检查危岩后缘岩体原有裂缝的变化情况。(2)检查危岩底部位移、危岩倾斜角度变化情况。(3)检查危岩裂隙(缝)充水情况及充水高度。(4)检查危岩底部前缘岩石(土)有无压裂、破碎情况,底部结构面的风化软化情况。(5)检查危岩周边情况。是否存在影响危岩稳定性的采石放炮等震动工程活动,是否存在影响危岩稳定的切坡等工程活动。

3.地面塌陷检查。(1)检查塌陷区有无新发生的塌陷迹象。(2)检查塌陷区及周边地面有无新增的裂缝、建筑物倾斜变形的变化情况。(3)检查塌陷区是否还有地下采矿活动、地下水抽取活动和其他影响塌陷区的工程活动。

4.泥石流检查。(1)检查物源区(形成区)地面开裂、崩塌、滑坡发生情况。(2)检查泥石流流通区沟谷变化情况。(3)检查汇水区地表面流冲蚀切割变化情况。

(三)检查工作组组长单位负责召集工作组人员并落实交通工具开展大检查工作。

(四)请各有关单位于4月24日前将参加检查的人员名单(包括姓名、职务、手机号码)报送市国土资源局;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工作组要把检查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并于5月10日前报送市国土资源局,联系电话2111332,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由市国土资源局汇总上报市人民政府。

附件:1.河池市2015年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监测责任单位、责任人及监测人一览表

2.河池市2015年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及隐患点防灾预案表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8日

附件1、2

http://newszfw.gxhc.gov.cn/down-139.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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