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创建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创建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8-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创建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贺州市创建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三届四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8月8日
贺州市创建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工作方案
为建设贺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贯彻落实“工业立市,富民强市”发展战略,按“一区多园”的发展模式,以电子科技生态产业园为核心,将稀土产业园区、钨钛锡新材料产业园区、食品药品产业园区、机械及新材料园区等纳入高新区,整合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条件,促进高新区建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我市位于桂、粤、湘三省交界处,毗邻经济发达的珠江三角洲,是自治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前沿城市,融入泛珠江2小时经济圈。设立广西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建设贺州市“5+2”产业体系,发挥区位优势、资源优势、生态优势和自然优势的必然趋势,贺州要扬长避短,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营造创新、创业的环境,吸引大批初创企业和转移企业的落户,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布局,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贺州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加快高新区建设,提高高新区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组织申报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争取国家、自治区对贺州高新区和科技创新工作的支持。
三、建设内容
以电子科技生态产业园为核心区,按“一区多园”的模式,将稀土产业园区、钨钛锡新材料产业园区、食品药品产业园区、机械及新材料园区等高新技术领域纳入产业园区。以高新技术产业为驱动,以电子装备产业、低碳环保产业和药用生态产业为支撑,按国家级产业园区的规划建设标准,以打造成在华南地区起主导作用,在全国乃至东盟自由贸易区有重要影响的铝电子产业集中地为目标及其他高科技产业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协调发展的科技型、生态型的现代化产业园。
四、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市电子科技园生态产业园建设
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加快我市新型工业化的一系列工作部署以及产业园区产城融合发展的总体要求,高定位、高起点规划产业园,全力以赴加快园区总规和详规修编工作;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围绕打造特色主导产业,努力推进园区铝电子产业链建设。
(二)加快推进贺州学院产学研基地建设
依托贺州学院与同济大学战略合作的人才技术资源,整合市电子科技生态产业园产业聚集优势,加快推进贺州学院产学研基地项目建设。2014年启动产学研基地一期项目,带动市电子科技生态产业园的工业地产、创意创业产业园发展,构建“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模式,打造以新技术转化、新产品生产为核心的产城融合的高新技术产业小高地,完善贺州市科技创新功能。
(三)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
培育一批新的高新技术企业支撑高新区建设。重点围绕我市“5+2”产业,进一步加大科技扶持力度,通过推进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重点企业形成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力争到2016年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数达10家。
(四)加快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
构建我市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进度。将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纳入到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当中,全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作,将其作为推动我市申报自治区级高新区的重要任务,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推进和配合。积极鼓励各县区(管理区)根据产业布局和园区功能定位实际建设和运行管理相关专业型科技型企业孵化器。
五、各单位分工及职责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制定高新区产业政策、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高新区项目资金申报和审核;按规定权限对入驻高新区项目进行核准和备案。
市科技局:负责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增强园区创新能力,加大专利申报与成果转化,提升申报高新区的软实力。
市工信委:负责技改立项(下放权限的除外)及工业发展等相关指导工作,支持高新区争取建设资金和企业技改扶持资金。
市财政局:协助市电子科技园管委会执行中央、自治区有关税收的优惠政策;配合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各类专项资金。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高新区项目用地按照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申请高新区各期建设用地指标。
市住建委:协助高新区完成园区规划(总规和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指导高新区做好规划建设。
市人社局:负责指导高新区科技创新人才引进、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高新区交通设施项目报审和实施工作。
市水电局:负责高新区的水资源管理,高新区的取水、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手续办理工作;负责指导高新区的电力设施的规划建设。
市环保局:负责指导高新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负责指导高新区开展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
市招商局:负责制定高新区高新企业项目招商政策、招商规划;指导和协助市电子科技园管委会执行、用好招商优惠政策;创新招商引资机制,加大精铝、铝箔、铝电解电容器、电动汽车、电子整机等产业链招商。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高新区税收政策宣传及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
贺州学院:负责加快推进同济科技园建设工作,开展产学研基地建设。
钟山县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负责完成高新区用地范围内征地拆迁工作和解决涉农问题。
旺高工业区管委:负责加快推进稀土新材料产业园、钨钛锡新材料产业园建设。
桂东电力公司:做好园区企业供电服务工作,切实保障园区企业生产用电。争取对铝电子企业生产用电实行直供政策。
市电子科技园管委:负责市电子科技园区总规、详细规划的具体实施,加快核心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负责入驻园区的项目进行核准和备案,做好对园区项目招商、项目建设、项目服务等工作;负责加快推进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建设,高新区申报材料的收集。
正润集团:负责按投资建设计划筹措资金推进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按时间节点倒排工作,协助做好高新区铝电子产业链项目服务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高新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个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强化领导,落实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确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加强综合协调服务。高新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议,同时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积极主动协调解决申报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建立季报工作制度。一是将创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推进工作列入四家班子联系重大事项。二是建立季报制度。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各成员单位要向高新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报送项目推进情况,由市科技局汇总后报市人民政府。
附件:创建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件及贺州园区现状
附件
创建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件
及贺州园区现状
一、创建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件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申报自治区级高新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高新区产业发展定位为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具有高新区发展所必需的土地资源;
(三)具备支撑高新区发展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等创新资源;
(四)具有一定数量的高新技术企业;
(五)具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培育创新型企业的科技企业孵化体系;
(六)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设立高新区的其他条件。
二、贺州园区现状及欠缺条件
(一)贺州园区现状
1.电子科技生态产业园于2010年成立,2011年被自治区确认为自治区A类产业园区,2013年被自治区科技厅批准为广西知识产权示范园区,2014年列入自治区产城互动试点园区。目前电子科技生态产业园已完成了1.6平方公里(2371亩)用地平整,完成110KV工业变电站建设,引入的5家企业即将投入生产。
2.稀土产业园区依托贺州市稀土矿产储量丰富的优势,努力打造有色金属、稀土产业集群。现有投产的稀土企业3家,新引进稀土荧光粉、稀土合金、稀土节能灯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即将投入生产。
3.钨钛锡新材料产业园区重点发展钨钛锡矿业深加工项目。园内企业平桂飞碟公司钨系列产品深加工技改项目正在进行设备采购,目前还没有投入生产。
4.食品药品产业园区将利用贺州市自然资源十分丰富的优势,整合旺高工业区嘉宝食品公司和灵峰药业公司,构建绿色食品工业产业集群。目前已经形成基地+农户+公司的发展模式,对产业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5.机械及新材料园区依托钟山工业集中区土地资源优势,重点发展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主导的机械装备制造业、汽车零部件制造、电子原件制造和电子器械组装,新材料产业。
(二)欠缺条件
对照创建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认定条件,我市欠缺以下主要条件:
1.土地资源不足。目前,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电子科技生态产业园远期规划用地42.36平方公里,已平整土地1.6平方公里(约2371亩),实用土地面积贫乏,仍需加大力度整合资源,保证自治区级高新区土地资源达标。
2.支撑高新区发展的创新资源缺乏。我市仅有贺州学院1家本科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5所,支撑高新区发展的创新资源缺乏;贺州学院与同济大学共同建设“同济科技园(贺州)”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
3.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少。我市6家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创建高新区“一区多园”模式,能整合进入高新区的有金源稀土、金广稀土、桂东电子、灵峰药业和长城机械5家公司,比梧州市、钦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少一半以上,需加倍努力,迎头赶上。
4.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未完成。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工作是我市创建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重要内容之一,涉及机构、人员编制、资金等问题,需加大力度推进,早日完成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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