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来宾市“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来宾市“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人民政府 | 文号:来政发〔2012〕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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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10-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来宾市“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政发〔2012〕9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来宾市“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来宾市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19日
来宾市“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我区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2〕7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2〕21号)等文件精神,不断加强扶贫培训,提高贫困人口素质,增强其就业和创业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贫困地区新型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和贫困村整村推进、搬迁扶贫、增收项目扶持、驻村帮扶等活动村支柱产业发展为切入点,积极实施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努力提高贫困家庭劳动力自我发展和自我脱贫能力,最终达到“培训一人、输出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培训目标,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
在坚持现有资助政策不变的情况下,2012年—2015年每年新增资助本科生(优先安排升入“一本”的学生)50名,大专和中高职学生200名,每年开展中短期技能培训2500名,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0000人次。主要实施以下培训内容:
(一)职业教育。面向贫困地区就读普通高校或中高等职业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拓宽资助面,提高资助标准,采取“奖、贷、助、补、减”等多元资助措施,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
(二)创业培训。面向贫困地区农村有文化的青壮年劳动力,通过资助到职业学校、专业培训机构、企业等进行中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取得技术技能资格证书并实现转移就业。经过努力,培养一批“讲道德、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使贫困地区的农民整体素质有所提高,就业能力与创业能力明显增强。
(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通过专家授课、现场培训、“农家课堂”等方式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使每个贫困农户至少有1名劳动力掌握1-2门有一定科技含量的农业生产技术。
三、实施原则
(一)政府扶持、齐抓共管的原则。各级政府要把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调配使用各类职业教育资源,满足农村劳动力对多样化职业教育的需求,积极引导和鼓励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为农村劳动力在城镇就业和安置创造条件。大幅度增加财政投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资助政策体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政策指导、资金扶持、督促检查及各项服务工作。
(二)个人自愿、群众参与的原则。坚持让培训对象自觉自愿参加培训,自愿选择培训专业和培训内容,充分调动培训对象的学习积极性,充分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确保贫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整合资源、创新机制的原则。以现代教育培训机构和现代技能培训机构为主渠道,发挥各种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培训工作,加强政府引导,完善政策措施,优化配置资源,创新培训机制。
(四)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将资助对象、申请办法、资助标准以及培训机构和培训专业等向社会公示,做到工作过程透明,结果公平公正。
(五)学以致用、注重实效的原则。根据劳动力资源状况和市场需求现状,按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对象、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要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发挥效益为中心,以提高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为目标,以农民增收为目的,坚持短期培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培训与就业相结合,突出重点、学以致用、注重实效。
四、资助对象与标准
(一)资助对象。
职业教育和创业培训的资助对象为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包括享受重点县政策待遇的县)的家庭困难学生和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主要面向贫困村的扶贫对象。
(二)资助标准。
1.在坚持现行的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与标准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标准进行资助:大学本科全日制学生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资助,一次性发放;大学专科全日制学生、中高职学生按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资助,连续资助两年。每1位接受资助的学生只能享受1个学历段的补助。
2.中短期技能培训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补助。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按每人次100元标准进行补助。
五、培训方式与就业途径
(一)培训方式。
1.中短期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定点培训、订单培训、委托培训、定向培训等方式,集中1个月以上时间进行技能培训,使受训人员达到初、中级技工水平。
2.职业学历教育。主要是通过各类全日制职业技术学校开展2~3年职业教育,使受训人员达到中、高级技能水平。
3.大学本、专科学历教育。资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普通高校本科、专科学历教育。
4.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通过专家授课、现场培训、“农家课堂”等方式进行,使贫困农户掌握1~2门有一定科技含量的农业生产技术。
(二)就业途径。
1.自主创业。通过劳动力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鼓励和引导农村劳动者自主创业。
2.就地就业。大力推行农业结构调整,发展农产品深加工、精细加工,特种养殖以及地方特色优势产业,构建起特色支柱产业体系,吸纳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就业。
3.就近就业。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就近吸引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人口就业。
4.进城就业。统筹产业政策和就业政策,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向大、中城市的二、三产业转移,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容量。
5.政府购买岗位、购买服务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推进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通过政府购买岗位、购买服务等形式开发保洁、保安、修理、快递等岗位。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把社区就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城市建设规划,培育托幼、托老、医疗、家政等服务岗位,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六、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是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扶贫对象综合素质、增强脱贫致富本领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整合现有的各种资助资源,形成资助合力,开展行之有效的培训工作。要结合我市及各县(市、区)工业产业园区布局需要,认真实施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为当地经济建设提供高素质的应用型、技术型人力资源,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发展。
(二)落实责任,明确分工。为确保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落实到位,各级、各相关部门和学校要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分工协作,促进培训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市级负责统筹制定全市普通高校、中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方案和各项具体政策措施,研究解决“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各县(市、区)负责组织实施本县(市、区)“雨露计划”培训工作,各承担培训任务的学校(含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基地)、扶贫部门要狠抓教学质量,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好“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各级扶贫、财政部门要加强扶贫培训管理,切实加强资助经费管理,确保及时发放、专款专用。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规范实施。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雨露计划”培训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市级每年组织1-2次对全市“雨露计划”培训工作检查;检查和抽查可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样等方式进行,并将检查和抽查结果作为下年度分配资金、任务的重要依据。要加强对“雨露计划”扶贫培训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广大学生及其家长及时知晓受助的权利。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工作,协助和引导新闻工作者深入群众、学生和学校进行采访,以多种形式反映改革成果,反映受助学生及其家长的心声,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来宾市“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年度计划安排一览表附件下载
http://www.laibin.gov.cn/upfile/20121112094910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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