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南宁月月旅游节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1-01-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南宁月月旅游节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1南宁月月旅游节活动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一月六日

2011南宁月月旅游节活动总体方案

为响应国家旅游局开展“2011中华文化游”系列活动的号召,进一步加大南宁文化旅游产品推广力度,加快南宁旅游目的地形象建设,做好“2011中华文化游”南宁宣传促销及市场开发工作,充分发挥旅游在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积极作用,2011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南宁月月旅游节”活动,促进首府旅游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在征求各县(区)、各景区(点)意见的基础上,充分挖掘全市民俗、节庆文化旅游资源,统筹安排,全年整合推出由43个旅游节庆活动构成的“2011南宁月月旅游节”系列活动。为使“2011南宁月月旅游节活动”得以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南宁市旅游业发展的决定》精神,加大文化旅游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推动首府旅游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月月旅游节活动,加大南宁旅游宣传推广力度,聚集旅游人气,进一步提升南宁旅游的知名度,使我市“中国绿城、中国水城、壮乡歌海、会展之城”的旅游整体形象更为凸显,让更多市民、游客感受我市旅游文化的精髓,提升首府旅游影响力和吸引力。

三、活动名称

2011南宁月月旅游节

四、活动主题

南宁旅游月月精彩

壮乡歌海魅力南宁

游壮乡首府品八桂文化

五、活动举办时间

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月为单位,每月举办若干个旅游节庆活动,全年共举办43个旅游节庆活动和主题活动。

六、活动实施

2011南宁月月旅游节系列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安排,由市旅游局牵头组织并督办,由各县(区)、管委会、旅游景区具体组织实施。

七、组织保障

成立2011南宁月月旅游节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全面负责2011南宁月月旅游节活动的组织部署、总体协调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旅游局,由市旅游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月月旅游节活动方案的制定和组织落实,推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活动,督促、检查、通报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收效。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文化与旅游的结合发展,大力促进旅游和文化的融合,充分挖掘、整合、包装全市民俗、节庆文化旅游资源,加大力度打造品牌节庆活动,全面做好2011南宁月月旅游节各项工作。

(二)月月旅游节活动的举办要充分结合各县(区)的旅游资源及当地民俗、风土特色,因地制宜,办出地方特色。

(三)月月旅游节活动的举办形式、内容、地点、时间,由各县(区)、各旅游景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

(四)要加强宣传推广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制定月月旅游节宣传方案,通过电视、报刊、广播、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综合宣传、推广2011南宁月月旅游节系列活动。

(五)采取政府适当扶持、市场运作为主的方式开展2011南宁月月旅游节活动。每月旅游节活动工作经费主要由活动所在县(区)、旅游景区自行承担,月月旅游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本着扶持、培育的原则,从本年度旅游发展资金中投入适当补助资金,并做好每月旅游节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六)各县(区)、各旅游景区要高度重视月月旅游节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活动详细工作方案,并将工作落实到位,全力办好今年的旅游节。

(七)市旅游局要加强对各月旅游节活动的组织、指导和检查督促,做好2011南宁月月旅游节系列活动的宣传推广工作,发动旅行社做好游客招徕和组织工作,制作2011南宁月月旅游节系列活动宣传品,投放于全市各旅游信息屏,并在全年的宣传促销活动中发放,加大月月旅游节活动宣传的覆盖面。

附件:2011南宁月月旅游节活动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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