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生物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的批复

颁布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06-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生物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的批复

黔府函〔2013〕130号

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农委:

你们《关于上报贵州省生物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的请示》(黔发改呈﹝2013﹞129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州省生物产业发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坚持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制造、生物能源,促进资源由单一利用向综合利用转变、产品由单品种向系列化转变、产业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努力把贵州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特色生物产业基地,实现生物产业的跨越发展。

三、省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做好与国家总体规划和省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在政策实施、项目安排、资金投入、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切实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规划》实施中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四、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综合协调,会同省有关部门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要重视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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