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名牌发展战略的意见

颁布单位: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文号:安府发〔2009〕13号
颁布日期:2009-07-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关于实施名牌发展战略的意见

安府发〔2009〕13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议事协调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省在安单位:

为了树立生态旅游城市形象,实现安顺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创建繁荣、富裕、秀美、文明、和谐新安顺,现就安顺市实施名牌发展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名牌发展战略的重要意义

实施名牌战略是实现我市加快特色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是提高一个地区和一个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是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举措。

实施名牌战略,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有利于推进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加速企业技术进步,使企业产品上档次、上规模,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提高我市特色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经济效益。

二、实施名牌发展战略的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大力发展我市具有竞争能力的特色经济,并使之成为支柱产业或主导产业,并基本实现经济结构和资源的合理配置;造就一批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并使其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明显提高,真正实现以名牌带动我市经济整体发展的战略。我市实施名牌发展战略的主要目标是:从2009年至2011年努力培育和发展1—2个中国名牌产品、15个以上省级名牌、20个以上安顺市(推荐)名牌。形成一批在省内乃至国内市场上质量好、影响力大、市场占有率高、竞争力强的名牌产品群体。使我市名牌产品企业产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的30%以上。

三、实施名牌发展战略的工作措施

(一)加强实施名牌战略的组织领导

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主导”的原则,组织引导社会有效资源流向支柱产业、龙头企业,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形成以名牌产业为中心辐射带动相关产业进一步发展的名牌效应,进一步提高我市特色支柱产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实施名牌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运用市场机制和行政管理相结合的手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措施,切实做好实施名牌发展战略的指导监督和协调服务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制定实施名牌发展战略的规划

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全市优势产业,围绕重点产品的资源条件、产品竞争能力、市场创利能力,品牌发展潜力和对同行业及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以及该产品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同类产品中所处的水平和地位及知名度,在未来发展中对经济发展所起的带头作用等,综合分析制定龙头名牌产品规划草案。各县区、各企业要找准差距、制定措施,明确各自的名牌发展计划,报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做好实施名牌发展战略的政策导向

重点扶持培育争创名牌产品的企业进行设备更新、科技研发和产品更新换代。凡列入市名牌产品发展规划内的产品和企业,优先纳入全市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开发计划,并可申请技术改造资金和科技研发经费,各有关部门要从政策上给予扶持、帮助。

(四)强化实施名牌发展战略的宣传

要加强培育发展名牌意识的宣传,在全市上下形成实施名牌发展战略的共识,提高全社会对争创名牌产品、实施名牌发展带动战略重要性的认识。广泛宣传在名牌战略活动中取得成效的企业,向市场和用户推介安顺市的名牌产品和企业,营造我市培育发展和保护名牌产品和企业的良好氛围。

(五)加大名牌产品的保护力度

切实保护名牌产品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侵权行为。充分发挥政府有关部门职能作用,围绕名牌发展战略,认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措施,实施打假保名牌,为保护全市名牌产品和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名牌产品对我市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二○○九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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