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毕节市行政职权暨职权行使流程规范目录行政审批类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07-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毕节市行政职权暨职权行使流程规范目录行政审批类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我市根据环境建设年活动有关工作部署,结合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情况,编制了《毕节市行政职权暨职权行使流程规范目录(行政审批类)》,现予公布。

本通知发布后,《毕节市行政职权暨职权行使流程规范目录(行政审批类)》中涉及的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对目录中初步设定的相关权力行使流程进行细化,按照“定程序(步骤)、定时限、定机构(岗位)、定人、定联系方式”的原则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五日内制定本部门详细的行政权力行使流程。承诺办理时限时,对于依法不计入时限的条件情况要一并向社会公布。各相关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细化的流程,自行向社会公布后,要报市环境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特此通知

附:《毕节市行政职权暨职权行使流程规范目录(行政审批类)》

毕节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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