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安监局等部门毕节市2012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安监局等部门毕节市2012-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1-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安监局等部门毕节市2012-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的通知
毕府办通〔2013〕21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安全监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能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工商局、毕节供电局《毕节市2012-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30日
毕节市2012-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
整顿关闭工作方案
市安全监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能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工商局、毕节供电局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依法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4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安监局等部门贵州省2012-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6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改善我市金属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以下统称矿山)安全生产条件,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按照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要求,坚持严格依法、淘汰落后、标本兼治、稳步推进的原则,统筹采取“关闭、整合、整改、提升”等措施,依法取缔和关闭无证开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各类矿山尤其是小矿山,全面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全市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从2012年到2015年底,全市关闭矿山485座(省下任务数407座)(见附件1),矿山数量控制在900座以内。
二、整顿关闭重点
(一)对存在非法违法开采行为的矿山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1.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擅自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
2.关闭后擅自恢复生产的;
3.存在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且拒不整改的;
4.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规定,拒不执行安全环保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
5.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提出延期换证申请,经限期整改仍不申请办理延期换证手续的。
(二)对限期停产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依法予以关闭:
1.存在重大安全和环境隐患,且整改无望的;
2.技术装备落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得不到保障的;
3.小型露天矿山无正规设计或不按设计规范建设、应采用而未采用中深孔爆破、未实行机械铲装和机械二次破碎,以及未实行分台阶(分层)开采的;
4.相邻小型露天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最小距离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5.地下矿山井下生产系统尤其是通风系统不完善、未实行机械通风,以及采场管理混乱的;
6.尾矿库危库、险库未按要求治理或治理后仍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以及未经审批擅自回采尾矿的;
7.地下矿山在2013年6月30日前未按规定完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或建立出入井管理制度、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必须建设的系统的;
8.非煤矿山生产企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
9.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次生较大以上环境事故的。
(三)对工艺、技术、装备落后,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矿山限期予以关闭:
1.一个矿体存在多个开采主体、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已经纳入资源整合范围要求进行关闭的;
2.不符合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有关矿种最小开采规模、最低服务年限的;
3.使用国家或地方政府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的;
4.独立选矿厂无固定、合法矿石来源的;
5.砖瓦用粘土、页岩等资源开采不符合国家关于保护土地资源、保护环境相关政策的。
(四)通过企业重组和资源整合淘汰生产能力落后的矿山:
通过企业重组和资源整合等方式,淘汰开采规模及年限不符合《贵州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主要矿产开发准入条件的矿山(见附件2)。
三、矿山整顿关闭标准
1.吊销或注销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
2.拆除供电、供水、通风、提升、运输等直接用于生产的设施和设备。
3.地下矿山要炸毁或填实矿井井筒,露天矿山要恢复生态环境或治理边坡,尾矿库要履行闭库程序。
4.消除重大安全、地质灾害和环境隐患,地表设立明显警示标志。
5.清理收缴矿山留存的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
6.妥善安排关闭矿山的从业人员。
四、整顿关闭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2年12月-2013年3月):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安全生产规划,组织制定2012-2015年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并于2013年2月4日前报市矿山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传真电话:0857-8231673,邮箱:[email protected])备案并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方案应明确整顿关闭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和配套的政策措施等,细化关闭矿山的范围和对象,将整顿关闭任务指标逐年进行分解,同时按照矿山关闭计划及时报送关闭矿山名单。
(二)第二阶段(2013年4月-2015年6月):整顿关闭工作要以“压总量、上规模、调结构、强保障、夯基础、上水平”为主线,依法取缔和关闭无证开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各类矿山,全面提高矿山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对公告关闭的矿山,要严格按照整顿关闭标准,依法实施关闭。
(三)第三阶段(2015年7月-12月):对决定关闭的矿山,由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关闭,并组织验收,确保关闭到位。依法治矿,强化矿山安全管理,落实矿山安全主体责任,继续深化矿山整顿关闭工作严格矿产开发和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理,全面提升矿山整体安全生产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成立毕节市矿山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祺(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李建新(市政府办副调研员)
谢培午(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张政纲(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雷先用(市发改委常务副主任)
周兵志(市公安局副局长)
朱晓虹(市财政局副局长)
梁和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桂祥友(市工能委副主任)
杨劲(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
李贵书(市工商局机关党委书记)
胡宗琳(毕节供电局安全监察部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安监局,谢培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安监局副局长孙杰、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王晓灵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充分认识整顿关闭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专门的组织和协调机构,细化落实工作责任。市安全监管局要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能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工商局、毕节供电局等部门建立完善矿山整顿关闭联合执法制度,加强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工作顺利实施。
(二)做好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将矿山整顿关闭与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相结合,与强化行政许可相结合,与企业重组和资源整合相结合,与加强安全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加快推进矿山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提高办矿标准和产业集中度,创建一批大型矿山企业集团,切实转变矿业经济发展方式
,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安全监管局必须从严控制新建矿山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批发证工作,从源头上严把矿山准入关,绝不允许一边关闭一边又出现大量新建矿山的情况发生,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真正通过开展整顿关闭工作,确保2015年实现全市矿山控制在900座以内的工作目标。
(三)确保整顿关闭工作取得实效。对决定关闭的矿山,由县(区)政府(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关闭,并组织验收。要对照整顿关闭标准,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和关闭程序,认真落实吊销证照、拆除设备设施、炸毁井筒等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关闭到位。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整顿关闭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社会监督和督促检查。要加强宣传引导和社会监督,按照确定的矿山关闭计划,分期分批将关闭对象在当地主流媒体进行公告,同时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开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冒险作业等违法行为。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落实,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中互相推诿,导致不能按计划完成整顿关闭工作任务或仍然存在非法违法矿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毕节市2012-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关闭计划表
2.主要矿产开发准入条件
附件1:
毕节市2012—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关闭计划表
2011年底金属非金属
矿山数量(座)
2012—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关闭计划表
县(区)
总计
合计
2012年关闭矿山数量
2013年关闭矿山数量
2014年关闭矿山数量
2015年关闭矿山数量
七星关区
182
81
31
16
18
16
大方县
245
82
20
21
20
21
黔西县
174
54
11
15
13
15
金沙县
199
84
22
21
20
21
织金县
140
34
6
10
8
10
纳雍县
163
59
16
15
13
15
威宁县
126
55
12
15
13
15
赫章县
108
31
3
10
8
10
百里杜鹃管委会
12
3
1
1
1
0
双山新区
18
2
0
1
1
0
总计
1367
485
122
125
115
123
附件2:
主要矿产开发准入条件
矿种
最低开采规模
最短服务年限
地址勘查程度
铝土矿
10万t/a
10a
勘探
磷矿
10(井工)/15(露天)万t/a
10a
勘探
锰矿
5(贫锰)/2(富锰)万t/a
10a
详查以上
金矿
3万t/a
10a
详查以上
铜矿
3万t/a
10a
详查以上
铅矿
3万t/a
15a
详查以上
锌矿
3万t/a
15a
详查以上
锑矿
6万t/a
10a
详查以上
钼矿
3万t/a
10a
详查以上
镍矿
3万t/a
10a
详查以上
钒矿
10万t/a
10a
详查以上
重晶石
5万t/a
10a
详查以上
铁矿
5万t/a
10a
详查以上
硫铁矿
5万t/a
10a
详查以上
萤石
3万t/a
10a
详查以上
水泥用灰岩
30万t/a
20a
详查以上
其他用灰岩
20万t/a
15a
详查以上
建筑用石材
1.5万m3/a
1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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