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进一步扎实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筑府办发〔2010〕177号
颁布日期:2010-09-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进一步扎实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0〕177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金阳新区管委会: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扎实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扎实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门前三包”责任制是充分发动、组织、调动广大沿街商户、居民、机关、企事业单位广泛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从国内许多城市的工作实践看,“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对强化城市环境卫生、市容秩序、绿化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按照市委八届八次全会关于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决定和开展“三创一办”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门前三包”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广泛发动人民群众、沿街商户、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共同参与、深入落实“门前三包”管理工作,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的认识

(一)深刻认识“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随着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物质文化生活特别是市容环境的需求也日益提高。城市环境卫生、市容秩序管理涉及面广,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共同维护。“门前三包”责任制作为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制度,是建立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的客观需要,是构建干净、整洁、和谐、有序城市环境的必然选择,更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市、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扎实推进“门前三包”管理工作的积极重要意义,下真功夫、花大气力,把推进“门前三包”管理工作作为抓好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形象和城市综合竞争力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抓出成效。

(二)切实增强深入推进、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的紧迫感。《贵阳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规定》颁布施行以来,“门前三包”管理力度不断加大,签订率和落实率不断提高。但仍存在部分责任单位对“门前三包”重视不够、管理不到位、制度不落实,部门联动机制未完全建立,处罚手段较为单一等问题。当前,我市正处于扎实开展“三创一办”工作、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关键时期,全面改善提升城市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工作刻不容缓,必须抓紧抓实“门前三包”的管理工作,依靠社会各界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把城市管理、维护好。

(三)切实加强对“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强组织领导是确保“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有序推进、落实到位的关键。各区(市、县)和市有关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将“门前三包”管理工作纳入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本单位“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不断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处罚力度,推进“门前三包”的落实,形成制度、形成习惯、形成常态,充分发挥其积极重要作用。

二、切实加大“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的宣传发动

(一)加大新闻宣传力度。正确的舆论导向和新闻宣传,能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城市管理,培育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全市各级新闻媒体、单位要切实加强“门前三包”的宣传力度,纳入宣传重点,定期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开辟专题、专栏、专版,广泛宣传“门前三包”的相关制度、规范、处罚标准措施等。充分发挥积极优势和广泛影响力,对责任落实到位、管理成效明显的先进典型,及时进行表扬、鼓励和推广;大力曝光责任不落实的经营户和单位,形成舆论压力,督促进行整改。

(二)加大进店入户宣传力度。各区要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等通过黑板报、社区宣传栏、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宣传“门前三包”责任制的重要意义,通过“温馨提示”或“公开信”等形式,进店入户宣传“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具体内容、责任范围、责任主体、实施方式及有关处罚规定,做到每个社区有宣传栏,每月有专题活动,每户都有宣传资料,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开展“门前三包”、“五进”活动。市、区文明办、教育、团委、工会、妇联等部门要牵头组织开展“门前三包”、“五进”活动,向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家庭发放宣传册、倡议书,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等;并将“门前三包”责任制履行情况作为对各部门牵头评比“文明单位”、“文明校园”、“五好家庭”等活动重要考核评比指标,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门前三包”的参与率、知晓率。

三、进一步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相关措施

(一)进一步细化、完善“门前三包”管理体制。根据《贵阳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规定》明确的工作职责,科学研究,根据地域特征、产业特性,因地制宜,进一步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门前三包”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使管理工作更具操作性和针对性,日常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二)建立健全“门前三包”举报制度。为切实方便市民及广大商户、经营者对违反“门前三包”制度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除向辖区责任单位公布、宣传城市管理“12319”服务热线外,各街道办事处(乡、镇)还要设立值班投诉、举报电话,方便市民和责任单位及时、快捷、有效投诉,及时对占道经营、损坏绿化等行为进行处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建立健全“门前三包”台账制度。各区街道办事处(乡、镇)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门前三包”台账制度,指派专人负责,对辖区经营户进行档案式管理,及时登记责任单位名称、地址、电话、责任书签订情况、违规处罚情况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生变更的,及时进行登记备案。连续三次严重违反“门前三包”管理规定、不及时进行整改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通报辖区工商、卫生、环保等部门,为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检查、考核、评比提供依据。

(四)建立健全“门前三包”巡查制度。各区街道办事处(乡、镇)要建立巡查机制,实行定人、定时、定路、定责,建立全方位的监管、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对辖区商家、经营户落实“门前三包”情况的巡查和管控。对漏签责任书、变更责任主体、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或履行责任不到位的情况,督促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四、进一步加强“门前三包”联合监管和处罚力度

(一)建立各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积极探索建立“门前三包”联合监管机制,将商家、经营户“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落实情况等与卫生许可、工商执照办理、环保审批挂钩,作为各部门办理、审核、许可相关证照的重要依据。对履行落实情况好的经营户、商家,要提供一定的优惠服务和政策扶持,在工商执照、卫生许可证年审、广告门头牌匾审批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反之,“门前三包”管理规定执行不力、问题不及时进行整改的,在办理审批相关手续时,要予以制约。

(二)切实加强对经营户的指导、协作。市、区林业绿化、综合执法、环卫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商家、经营户履行“门前三包”工作的督促、协作,指导进行操作,建立指导、帮助经营户、商家加强“门前三包”管理、密切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沿街绿化、市政设施的巡查、维护,要分别设立专门的举报服务电话,受理市民、经营户、商家对违反绿化、市政设施及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管理方面有关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三)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各级城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违反“门前三包”有关规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力度。通过进一步派出综合执法人员入驻街道办事处,落实重心下沉,充实基层执法力量,深入抓好执法处罚工作,形成常态和高压的态势,发挥处罚的警示和教育作用。环保、卫生、工商、绿化等相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对违反“门前三包”有关规定并同时违反本部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依法进行查处。对拒不服从“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阻碍执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进一步强化“门前三包”责任制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

(一)开展定期检查督促。市、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建立日巡、月检、季评相结合的监督考核机制。各街道办事处,乡、镇要制定日查制度,派专人每天对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各区每月对辖区范围内街道办事处(乡、镇)“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情况组织一次检查,认真做好记录。市城市管理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检查和抽查,通报检查情况。通过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切实强化“门前三包”责任制日常管理工作。

(二)实行定期考核评比。由市城市管理部门根据每季度对各区的检查,对各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进行排名,并根据排名情况进行考核评比,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作为重要指标,与年终考核奖惩挂钩。各区也要采取适当形式,对各街道(乡、镇)、责任单位“门前三包”进行定期考核,开展达标优胜单位竞赛评选活动,通过悬挂“流动红旗”、“红、黄牌”等形式,切实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充分调动责任单位落实“门前三包”工作的积极性。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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