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加强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六盘水府办发〔2013〕35号
颁布日期:2013-03-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加强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六盘水市加强品牌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3月16日

六盘水市加强品牌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黔府办发〔2012〕51号),全面加强我市自主品牌建设,提升产业竞争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17年,形成一批在省内外具有较强竞争优势、质量好、影响力大、市场占有率高的名牌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驰(著)名商标、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省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培育创建中国名牌产品2个以上,贵州省名牌产品25个以上;创驰名商标2个以上,贵州省著名商标45个以上;创建地理标志产品8个以上;培育创建1至2个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

(二)阶段目标。2013年,筛选、确定重点培育项目、企业及其产品,建立品牌建设项目库,培育贵州省名牌产品8个以上、贵州省著名商标25个以上、地理标志产品2个以上。2014年,培育贵州省名牌产品11个以上,贵州省著名商标30个以上,地理标志产品4个以上。2015年,培育贵州省名牌产品15个以上,贵州省著名商标35个以上,地理标志产品6个以上。2016年,培育中国名牌产品1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2个以上,贵州省名牌产品20个以上,贵州省著名商标40个以上,地理标志产品7个以上。2017年,基本完成总体目标,形成一批名牌产品群体。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围绕打造全国重要能源基地、资源深加工基地的战略部署,以产业聚集区、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为重点,积极扶持钟山经济开发区、红果经济开发区打造为贵州省知名品牌示范区,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推进机制和制度,规范产业发展,提升区域竞争力。

(二)推进现代农业品牌建设。以马铃薯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烤烟标准化示范区、生猪养殖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猕猴桃产业示范区等为依托,逐步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积极推进优势特色农产品和农产品加工业品牌建设。按照“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销售”的发展模式,加大特色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开发保护力度,支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等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支持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三)推进资源深加工产业品牌建设。围绕煤电铝、煤电钢、煤电化、煤电材“四个一体化”,以首钢水钢、水城矿业、盘江精煤、双元铝业等骨干企业为依托,大力推进资源深加工,创建更多、更优的名牌产品和品牌企业。

(四)推进特色轻工业品牌建设。借助贵州酒类品牌的带动作用,大力打造我市白酒品牌,加入“贵州白酒”品牌行业。立足生态优势和产业基础,以发展高品质绿茶为方向,引导茶叶企业组建产销联合体,共同打造在省内外市场有较大影响力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茶品牌。培育一批农产品知名品牌。

(五)推进新兴产业品牌建设。加快发展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和循环经济等新兴产业,培育形成一批质量和水平高、有一定影响力的自主品牌。

(六)推进现代服务业品牌建设。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管理体系,鼓励企业应用先进服务技术和服务标准,创新服务形式,扩大服务内涵,推动形成一批品牌影响力大、在国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大型服务业企业和企业集团,推进企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

(七)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品牌建设。办好办精中国凉都·六盘水消夏文化节,提升凉都城市品牌的国际和国内影响力。结合“三线文化”、“夜郎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文化”等文化资源打造一批文化品牌,培育一批旅游休闲度假胜地。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品牌建设基础。建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经费和人员。鼓励企业制定中长期品牌发展规划,合理实施品牌扩张和延伸,利用品牌优势通过收购、兼并、控股、联合、委托加工等多种途径做大做强品牌。引导企业注册并规范使用商标、商号,搞好品牌的策划和注册登记,从品牌定名、定位、定形(文字、图案、色彩等设计)入手做好品牌的策划。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快开发核心技术,努力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引导企业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采用先进管理方法,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提高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和品牌经营能力。积极推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等体系认证。实行有计划、有重点的品牌培育、发展、激励和保护措施。

(二)建立品牌建设激励机制。加强政府引导,树立典范,推广经验,充分发挥知名品牌的导向和示范作用。从2013年起,对当年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等国家级品牌称号的企业,市人民政府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当年获得“贵州名牌产品”、“贵州省著名商标”等省级品牌的企业,市人民政府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当年通过国家级产品认证和获得市级知名商标认定的企业(商标持有人),由所在地政府一次性奖励2万元。企业(商标持有人)当年获得多项奖励的,按最高奖励标准执行,不重复奖励;对复评后仍然是同级奖项的企业(商标持有人)不再奖励。

(三)加强品牌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培养和引进品牌经营、技术创新等方面的高级人才,充分发挥人才在品牌提升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和支持有关部门、高等院校和企业开展合作,开展品牌知识、品牌经营专业和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加快质量品牌专业人才培养,提高企业创牌能力和品牌运作水平。

(四)营造品牌发展环境。鼓励企业及时将科研成果、核心技术申请知识产权保护。鼓励知识产权的转让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加大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和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保护企业自主创新和争创品牌的积极性。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力度,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为品牌发展营造优胜劣汰、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自主品牌成长的舆论环境。

四、组织领导

成立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商务粮食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旅游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六盘水市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品牌创建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协调和指导品牌建设相关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各司其职、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全面推进”的原则,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行业领域内品牌建设的规划,并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推进我市品牌建设工作。

市质监局负责编制品牌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定和完善品牌培育、激励、发展、保护机制,推动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做好地理标志保护、有机产品认证认可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实施商标战略,指导商标注册、规范商标使用,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积极培育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将品牌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重点产业品牌建设工作。

市国资委负责指导和督促监管的国有企业发挥表率作用,全面提高质量水平,努力形成一批知名品牌。

市经信委负责指导工业(通信业)企业提高创新能力和品牌培育能力。

市农委负责推动实施农业品牌化发展,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及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市商务粮食局负责指导创建一批省内外知名商贸、物流企业,推荐上报流通服务业品牌。

市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市旅游局负责推进旅游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创建一批质量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品牌旅游目的地、品牌旅游产品和品牌旅游企业。

市财政局负责品牌建设获市人民政府奖励的企业(商标持有人)的奖金兑现。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健全层级联动的品牌培育发展工作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定经费保障品牌建设工作;制定品牌培育规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质量兴市”、“质量兴企”等活动;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消费者和市场认可的品牌激励机制;加强对区域内知名品牌的宣传、保护和支持,推进品牌建设的健康发展。

附件:六盘水市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六盘水市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范三川(市人民政府)

副组长:吴世平(市人民政府)

张汉刚(市质监局)

吴坚(市工商局)

成员:朱慧鹏(市质监局)

王汉标(市工商局)

毛贞红(市发展改革委)

袁潮涌(市国资委)

梅建南(市经信委)

胡兴建(市农委)

张华(市商务粮食局)

杨丽(市知识产权局)

樊勇(市旅游局)

蒋泽川(市财政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质监局,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张汉刚兼任办公室主任。

延伸阅读

定西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北京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