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15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15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3-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15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州府办函〔2015〕2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黔西南州2015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5日
黔西南州2015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着力强化政务值班工作的组织管理,合理编排、搭配带班,防止出现疏漏、发生问题,进一步提高值班工作质量,保证及时处理相关事务和业务。突出抓好工作日八小时以外、双休日、节假日和全国“两会”以及汛期、凝冻等重要敏感时段值班抽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推动全州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落实。
二、大力改进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进一步完善应急信息报送制度,督促、推动各县(市)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州直有关部门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坚决杜绝迟报、谎报、瞒报情况发生。加强应急信息综合分析研判,尤其是对重要敏感应急信息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会商研判工作,密切跟踪突发事件发生、发展动态,及时、准确报告和处理应急信息,提高应急信息报送时效和质量。抓好省、州领导对突发事件信息批示(指示)的跟踪督办工作,及时报告贯彻落实情况。
三、继续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根据国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和《贵州省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结构指南》(黔府办函〔2013〕132号)、《贵州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黔府办法〔2014〕42号),进一步推进应急预案的修订和编制,突出应急预案的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协调相关单位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重点抓好防汛抗旱、矿山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等应急演练,推进应急演练工作常态化。
四、积极推进应急平台体系建设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组织实施应急平台体系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力争年底完成应急平台体系构架的搭建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应急平台体系建设项目资金。
五、深入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培训
积极组织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总结评估,研究部署推动全州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采取委托培训、跟班学习、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应急管理干部培训,着力提高干部的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吸取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深化与周边地区的应急管理合作,做好信息通报、学习交流、联合演练、跨区协作等工作。
六、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应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39号)文件要求,督促各县(市)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州直有关部门调整充实力量,优化人员结构,配齐配强人员,切实解决机构不健全、人员不齐整的问题,确保应急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