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地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文号:铜署办发〔2010〕35号
颁布日期:2010-03-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地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铜署办发〔2010〕35号

各县、自治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管委会,行署有关工作部门:

《铜仁地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行署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铜仁地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5号)、省安监局等十厅(委、局、办)《关于印发贵州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黔安监办〔2010〕6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我区非煤矿山安全现状

截至2010年1月底,我区现有已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788座(地下矿山28座,露天矿山760座);在建矿山136座(地下矿山43座,露天矿山93座)。自2006年以来,全区非煤矿山累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3起、死亡39人,年均发生8.25起、死亡9.75人,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造成非煤矿山事故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一是露天采石场数量多,规模小,投入不足,无证非法开采现象仍较为突出;二是非煤矿山企业安全保障能力低,“乱、散、差”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三是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从业人员素质低,“三违”现象严重;四是一些地方及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因此,必须继续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促进非煤矿山安全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从安全准入把关、日常安全监管和事故责任追究入手,依法打击和严肃查处各种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破坏、污染环境的企业,切实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及时排查和排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实现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原则: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做到“三个结合”:一要与矿产资源专项整治和环境保护相结合,把深化整治的过程变为依法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行动,建立法制秩序的过程;二要与矿产经营秩序整顿、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健全完善监管体系和工作机制;三要与加强企业装备、管理、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相结合,建立遵纪守法、持续改进的自我激励约束机制。

三、工作目标

(一)依法严厉打击并取缔所有无证非法生产、非法建设、非法经营行为,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破坏、污染环境的非煤矿山,积极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2012年底前,已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要实现整合和关闭20%以上,全区非煤矿山总量控制在627家以内,且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五级以上水平(详见附件1)。

(二)2010年底前,全区地下非煤矿山全部实现机械通风,建立完善机械通风系统和通风管理制度,提升运输等危险性较大设备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露天采石场做到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和机械铲装作业,不能采用台阶式开采的,应当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

(三)促进非煤矿山开发布局更加合理,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置,实现污染物集中治理并达标排放。

四、组织领导及部门职责

(一)组织领导。建立铜仁地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见附件2),负责指导督促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由地区安监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地区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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