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铜仁市小(二)型以上水库及水电站包库防汛责任人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04-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铜仁市小(二)型以上水库及水电站包库防汛责任人的通知

各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确保全市小(二)型以上水库及水电站安全渡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人民政府决定落实全市小(二)型以上水库及水电站行政领导包库防汛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和专管人员。

附件:1.2011年铜仁市小(二)型以上水电站包库责任人名单

2.2011年铜仁市小(二)型以上水库包库责任人名单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延伸阅读

定西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北京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