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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铜仁市小(二)型以上水库及水电站包库防汛责任人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4-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铜仁市小(二)型以上水库及水电站包库防汛责任人的通知
各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确保全市小(二)型以上水库及水电站安全渡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人民政府决定落实全市小(二)型以上水库及水电站行政领导包库防汛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和专管人员。
附件:1.2011年铜仁市小(二)型以上水电站包库责任人名单
2.2011年铜仁市小(二)型以上水库包库责任人名单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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