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铜仁市创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实施意见的通知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铜仁市创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铜府办发〔2015〕18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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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12-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铜仁市创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实施意见的通知
铜府办发〔2015〕18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铜仁市农委、市质监局、市扶贫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贵州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铜仁办事处《关于铜仁市创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3日
关于铜仁市创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实施意见
铜仁市农委市质监局市扶贫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贵州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铜仁办事处
为提高我市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国际市场竞争力,增加农产品出口量,提高出口农产品区域化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和发展需求,现就铜仁市创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现代山地生态特色农业发展为目标,以国际市场为导向,以农产品出口企业和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为主体,以政府主导、检验检疫技术支持促进、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为核心,以出口农产品生产、加工为切入点,实行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健全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创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将公司+基地+标准化的管理模式进一步深化和延伸,并在建设过程中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带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力争3年内,通过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管理体系,示范区农业投入品质量可控,种植、养殖环境符合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要求,企业质量安全自控能力明显提升。培育一批出口农产品龙头企业。
(二)力争5年内,全市特色农产品主产区均建立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出口的产品达到欧盟、美国、韩国等国家农产品标准。
三、规划布局
主要围绕茶叶、花生、水果、蔬菜、畜牧等优势特色产业,按行业选择基础较好的区域开展创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工作。实现我市主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
(一)出口茶叶质量安全示范区。
根据铜仁市茶叶出口现状,按照未来市场需求及发展规划,在全市七个重点产茶县,着力将石阡县龙塘茶叶园区、羊角山茶叶园区,印江县新寨茶叶园区、湄坨茶叶园区,松桃县正大茶叶园区、普觉茶叶园区,德江县合兴茶叶园区,思南县张家寨茶叶园区,沿河县谯家茶叶园区、新景茶叶园区,江口县骆象茶叶园区等11个茶叶生产基地打造成为质量安全出口示范基地;以省、市级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和工业园区内的企业以及其他精深加工企业、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和与贵茶公司合作订单生产的企业为培育对象,重点培育20家出口示范企业。其中:在石阡县龙塘茶叶园区、工业园区培育3家,印江县湄坨茶叶园区、新寨茶叶园区培育3家,松桃正大茶叶园区、普觉茶叶园区培育2家,沿河新景茶叶园区、谯家茶叶园区、工业园区培育3家,德江合兴茶叶园区、城北工业园区培育2家,思南张家寨茶叶园区、双塘工业园区培育3家,江口凯德工业园区、江口骆象茶叶园区培育2家,在万山区培育1家,碧江区培育1家;以我市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为基础,在现有梵净山颗粒形绿茶、颗粒型红茶等主要出口产品基础上,依托现有红、绿、黑茶加工设备,规划在全市范围内重点开发梵净山眉茶、梵净山花茶,在石阡、思南加强梵净山工夫红茶产品开发,在松桃、沿河加强梵净山黑茶产品开发,在江口加强梵净山岩茶产品开发,提高出口量,实现茶叶年出口量3000吨,年出口额1亿元以上。
(二)出口花生质量安全示范区。
以传统种植主要区域为重点,建立碧江区、松桃县、江口县、玉屏县、沿河县等5个示范区,在政府主导下,以示范区内的企业为主体开展花生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逐步示范推广到印江县、思南县、石阡县、德江县、万山区等花生产区;在示范区选择具有较强加工和经营基础的铜仁市芳跃花生食品有限公司、铜仁市梵净山珍珠花生专业合作社、松桃县永红种植专业合作社等企业、专业合作社为主体为重点培育企业;以获得地理标志认证的“铜仁珍珠花生”为出口产品,加大产品研发力度。
(三)出口水果质量安全示范区。
根据我市水果生产规模和品质特点,主要以创建出口沿河县空心李、玉屏县黄桃、石阡县水蜜桃质量安全示范区为切入点,逐步推广到桃、葡萄、草莓等水果。
1.沿河县出口空心李质量安全示范区。以沙子街道办事处南庄村空心李生产基地为核心,以沿河县鑫兴李王农民专业合作社、沿河县天然富硒绿色食品开发有限公司、沿河县沙子楠木空心李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开展创建沿河出口空心李质量安全示范区工作,并积累经验,逐步推广到中界镇、晓景乡、和平街道办事处、团结街道办事处等空心李产区。
2.玉屏县出口黄桃质量安全示范区。以亚鱼乡沙子坳村和瓮袍村黄桃生产基地为核心,以贵州和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玉屏沙子坳黄桃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果品出口为主体,开展玉屏县创建出口黄桃质量安全示范区工作,并积累经验,逐步推广到郭家湾村、彰寨村、前光村、亚鱼村等黄桃产区。
3.石阡县出口水密桃质量安全示范区。以五德镇11个村水蜜桃生产基地为核心,以五德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武陵桃源精品水果产业园农业专业合社出口水密桃为主体,逐步推广到青阳乡、坪山乡、枫香乡等水蜜桃产区。
(四)出口食用菌质量安全示范区。
以印江县木黄镇盘龙村、凤仪村,板溪镇凯塘村为核心区,辐射带动合水镇、紫薇镇等6个乡(镇)50个村,以印江县板溪镇印龙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印江县武陵山富民专业合作社、万山海洋食用菌公司等出口食用菌为主体,创建出口食用菌质量安全示范区,逐步推广到德江县高家湾、玉屏县食用菌生产基地。
(五)出口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创建出口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以生猪产业、草地畜牧业为核心,通过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到所有的生态畜牧业。
1.出口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以玉屏温氏、松桃德康牧业、铁骑力士及即将落户思南的温氏等龙头企业为主体,以玉屏县、松桃县、碧江区、思南县生猪规模养殖为重点,带动其余区(县)共同发展。通过加强畜牧业投入品监管、屠宰行业监管、开展肉食品深加工、完善冷链物流等措施,创建出口肉猪质量安全示范区,争取5年后达到年出口猪肉及其制品1万吨,出口额3亿元。
2.出口牛、羊肉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以思南绿量公司、松桃梵净牧业、贵州努比亚牧业、印江太阳牛业、德江兴丰牧业等龙头企业为主体,以思南县、松桃县、沿河县、印江县、德江县、江口县为重点,带动其余区(县)共同发展。通过加强草地建设、提高牛羊饲养管理水平、开展肉食品深加工、完善冷链物流等措施,开展创建出口牛肉、羊肉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工作,争取5年后实现年出口牛肉、羊肉及其深加工制品2000吨,出口额2亿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
市、县两级要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农业、出入境检验检疫、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工信、扶贫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遵循“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企业带动”的原则,在铜仁市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形成定位准确、责任明确、监督到位的协调控制机制和工作长效机制。农业部门负责种养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疫情疫病监测防控,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组织制定农产品安全地方标准;扶贫部门负责对出口农产品示范区内生产企业扶持和项目资金的倾斜等;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出口农产品生产企业、原料种植养殖场的注册、备案管理和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导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拓展国际市场及规范外贸流通秩序,宣传出口基地建设有关政策;质监部门依据国际标准和进口国(地区)技术标准、规程,结合实际,负责组织制定我市出口农产品标准。鼓励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和流通企业开展质量管理(ISO)、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等体系认证,提高示范区标准化管理水平。组织协调并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国际认证、质量等法律法规的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出口农产品安全监管的综合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部门合作推进机制;要积极引导示范区内生产基地按照标准化要求组织生产,重点加强农药、化肥的标准化、规范化使用管理,实行配方施肥,科学合理使用农药,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保证基地产品的质量安全。要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相互通报进出口农产品安全信息、疫情疫病信息、残留监控信息、农药、添加剂使用信息、农产品环境监测结果等,对可能影响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危害进行风险分析、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协同处置农产品安全突发事件。
(二)完善监管体系,提升质量水平。
制定示范区质量体系管理办法、种植养殖标准化生产程序文件、农业投入品销售专营企业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等示范区管理规章制度和相关配套文件体系,建立示范区质量管理的执行和监督机制。
1.建立农业投入品管理体系。按照“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全程监管”的原则,建立农业投入品产、供、销、用全程链式管理和有效控制机制。由地方政府主导,在出口农产品示范区实行农业投入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备案制度,严格控制农业投入品的供给渠道,实行专营专供;对使用环节加强指导,保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和规范科学使用;建立农业投入品监督检查制度,对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2.建立健全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利用互联网+技术,对各环节、各关键点进行信息收集记录并实现逆向查询,建立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由各区(县)政府统筹建立信息追溯平台,把出口农产品生产企业管理信息、检验检疫监管信息收集整理,建立追溯系统基础数据库。信息数据内容包括出口农产品种植养殖管理、农业投入品使用、原料验收、包装、储存等,所有信息数据输入信息平台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并可通过网络进行查询。通过信息数据库的不断补充完善、分析利用,最终建立从基地到出口产品的全过程追溯体系,以实现对出口农产品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
3.建立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预警、纠偏及评估控制体系。整合各部门信息资源,对农产品出口技术规范、国内外市场动态、生产经营者诚信状况、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状况等相关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定期进行风险分析,根据风险程度确定预警等级和范围,并通过警示通报等形式传递预警信息,进行风险防范。在发生重大疫病疫情、检出农兽药残留严重超标等出口产品安全卫生问题而被进口国启动停止进口程序或封关等重大突发事件时,政府和有关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立即进入纠偏程序:启动追溯程序,查找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确定种植基地、备案号;查阅种植管理记录、检验报告等,分析成因,研究纠偏对策,指导农兽药残、疫病疫情等监控计划和区域化工作重点的调整,并由检验检疫部门对预警反应进行评估。
(三)规范生产流程,实行标准化管理。
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国际标准和进口国(地区)技术标准、规程,结合实际,组织制定出口农产品的相关标准,加强示范区标准化管理。根据市场需求制定示范区年度种植养殖计划;加强对基地和企业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统一种苗(种雏)供应;配足具备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规范对栽培过程中病虫害的防治以及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管理;对种植基地的环境卫生、周边农田作业情况及病虫害发生情况的进行实时监测;认真填写相关记录(有害生物监测记录、田间生产管理记录、农药使用记录等);制定栽培(养殖)和管理技术,监测有害生物种类、发生情况,并制定监测计划及综合防治措施等;制定残留监控计划,包括抽样方法和频率、监控项目、检测方法等。
(四)加强政策扶持,营造宣传氛围。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促进农产品出口各项扶持政策,加大对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的支持力度。农业建设项目安排要向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予以倾斜;二是加强宣传培训。要在区域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公益广告等媒介,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分层次开展示范区创建宣传、政策法规宣讲,形成良好的工作基础和社会氛围。
(五)强化督促检查,实行动态管理。
将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纳入对各区(县)和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指标,实行月调度、季督查、半年小结、年度评比的督促检查机制。同时,对创建的示范区实行定期考核和动态管理,对建设成绩突出示范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建设不力的示范区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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