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综治五月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5-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综治五月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中心:

现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综治五月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综治五月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二十一个五月宣传月活动,充分调动我办干部职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推进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发展,按照市综治委工作安排,以《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颁布20周年和“三个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的开展好宣传工作。现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今年五月宣传月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进行,经办公室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田茂平同志领导,法制办具体实施,各科、室要服从安排,积极参与此次宣传活动。

二、宣传内容

(一)宣传社会主义法制以及中央、省、地、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央综治委《关于加强防范工作的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平安铜仁”工程的实施意见》。要以创建“平安铜仁”工程活动为载体,巩固我办“平安单位”、“平安小区”荣誉称号。

(二)进一步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宣传我市综治“四五”规划及“平安铜仁”取得的成绩和典型经验,宣传涌现的见义勇为典型事迹,推进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平安进程。

(三)大力宣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人民防空法》、《信访条例》等行政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促进人民群众依法办事的意识。

(四)深入开展揭批“法轮功”邪教组织反社会、反人类、反科学、反政府的丑恶本质,坚定我办干部职工与“法轮功”邪教组织作斗争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营造“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的良好氛围。

(五)进一步加大禁毒工作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我市禁毒工作的成效,以及《禁毒法》、《贵州省禁毒条例》等禁毒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广大市民尤其是青少年拒毒、防毒的能力。

三、宣传形式和时间安排

(一)在五月宣传月活动中,要广泛征求和了解干部职工对综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掌握群众关注的治安热点问题,定于五月中旬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座谈会,征求我办开展综治工作的建议。

(二)定于5月10日上午9时同全市其他综治成员单位共同在民主路步行街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法制办及相关科、室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准备好宣传资料。

(三)按照市综治委统一布署,定于5月19日(星期四)在川硐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车辆、人员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宣传材料由法制办和人防办、国防教育办准备,信息中心负责印制。

(四)在五月法制宣传月活动中,还要在五月中、下旬组织法制辅导员为所负责的中、小学上法制课。

四、工作要求

五月法制宣传工作将列入个人年终考核。各科、室要切实做好开展五月法制宣传月活动工作准备,在办公室统一安排下组织实施,活动结束后,于5月27日前写出书面总结报办公室综治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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