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大兴新区(贵州大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2-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大兴新区(贵州大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大兴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铜仁市大兴新区(贵州大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17日

铜仁市大兴新区

(贵州大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企业服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

铜仁市大兴新区(贵州大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是铜仁市大兴新区(贵州大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为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有利于优化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的社会经济效益,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编制结构标准(试行)》,现将铜仁市大兴新区(贵州大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确定如下:

一、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入驻企业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政策咨询投资引导融资服务技术支持人力资源开发项目代理/项目代办相关社会服务

二、人员编制

铜仁市大兴新区(贵州大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0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名,职员4名,工勤人员2名。

铜仁市大兴新区(贵州大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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