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全面提升工业产品质量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9-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全面提升工业产品质量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驻遵有关单位:

《遵义市全面提升工业产品质量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9月12日

遵义市全面提升工业产品质量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市工业产品质量,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全面推进质量兴省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2〕27号)和《贵州省质量状况报告(2012年)》,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精神,深入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坚持以质取胜战略,努力提高科学监管、积极监管和基础保障、基层建设的能力,促进广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促进各级政府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促进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进一步提高全市质量工作水平,实现经济发展与质量和效益的统一。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品牌建设取得新突破,贵州省名牌产品、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产品、获得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总数名列全省前茅;质量安全综合抽检合格率提升到全省前三位,其中重点工业产品(烟花炮竹、学生服、化肥、水泥、油漆涂料、液化石油气、人造板、塑料管材管件、低压电器成套设备、陶瓷砖、预拌混凝土、汽油等12类)和食品抽检合格率大幅提升;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杜绝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事件。

三、工作措施

(一)推行“质量兴园”工程,创建品牌示范产业园。积极探索推行“质量兴园”工程,在产业园内率先实施品牌战略、标准化战略,全面推进“质量兴企”、“质量兴厂”活动,引导园内企业夯实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认证等技术基础工作,严格市场准入,建立一批产业集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到2015年,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查90%以上产业园的产品质量合格率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企业全部获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达80%以上。

(二)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培育品牌示范区和品牌产品。围绕企业创品牌、拓市场、增效益,积极有效开展“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和“贵州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强化名牌产品扶持和宣传力度,培育品牌示范区和品牌产品。全力推进仁怀市“全国酱香白酒酿造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加快推进凤冈、湄潭、习水“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积极申报遵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装备制造业,湄潭、凤冈、余庆的茶产业,遵义县、正安、绥阳等地特色食品行业的国家级、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2013年,新增贵州省名牌产品24个,新增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4个。到2015年,贵州省名牌产品累计达100个以上,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累计达24个以上。

(三)着力提升标准化水平,增强产品竞争力。积极推动企业建立标准体系和开展技术标准创新活动,提升我市优势产业的核心竞争力。积极引导规模以上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鼓励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制定国际标准,争取率先实现我省国际标准零的突破。督促中小企业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有效遏制企业降低标准生产,杜绝无标生产。到2015年制定国家标准达25个以上,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累计2个以上,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AAAA级8个、AAA级5个以上;各县(市、区)每年创建标准化示范企业1个以上。

(四)坚持科技兴检,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着力抓好低压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茶及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增加省级检验检测机构数量,巩固市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提升我市7个全省重点建设县级检测机构的能力,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检验检测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检验检测队伍整体素质,引进博士、硕士等高学历人才,加大培训和继续教育力度,提升检验检测人员技能水平,为产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五)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夯实产品质量基础。帮助企业建立完善质量体系、标准化体系、质量诚信体系,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成品出厂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产品的质量。督促、指导企业推行产品质量保证制度、承诺制度,切实履行好产品质量企业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以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行政许可为重点、产品质量诚信记录为依托的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计量管理体系,提高计量管理水平,保证计量器具量值准确,确保生产工艺计量控制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做好节能减排和能源计量工作,帮助用能企业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加强用能企业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工作,提供准确数据。

(六)强化监督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全面推进认证监管工作,加强实验室计量认证、有机产品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管。加强对企业出厂产品质量自控和过程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和检验。实施风险预警,对出现问题的产品及行业开展风险分析和研判,及时通报产品质量状况,形成行之有效的发现、处置、控制问题的风险监控机制。加大抽检频次,实施动态监管,完成省级工业产品定期监督检验、省级监督抽查和风险监督抽查,加大对高风险、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抽检频次和覆盖面,专项抽检每年不少于2次,并对抽检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比对分析,形成质量分析报告,查找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对策。突出重点,强化专项整治,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企业生产资质、质量状况、质量保证能力和质量达标水平等关键环节进行检查,重点整治液化石油气、电线电缆、车用汽柴油、林木制品、化肥、建筑防水卷材、塑料管材管件、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包装材料、油漆涂料、桶装饮用水等产品质量问题。加强特种行业产品质量监管,突出监管与执法并举,坚决整治石油液化气充装站违规添加二甲醚等行为,全面提升特种行业的产品质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严格控制不合格产品进入流通和使用环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作,相互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从生产、销售、使用全过程监督管理链条,强化监督管理,形成常态管理机制。市级由市质监局负责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由各部门根据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市级部门责任分解如下:

市质监局:负责生产领域质量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强化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基础服务,培育品牌示范区和品牌产品。

市工商局:负责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重点加强液化石油气、化肥、建筑材料、桶装饮用水等产品的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抽检频次,开展或配合开展专项整治。

市住建局: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内的建材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严把建筑工程质量关,特别是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新标准的实施和推进,开展或配合开展专项整治。

市工能委:负责水泥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政策的执行和节能降耗产品的推广,把质量工作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围绕提高产品质量,加大对产业政策的扶持力度,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开展或配合开展专项整治。

市酒发局:负责白酒产业发展与规划,配合质监、商务等部门规范白酒生产、流通秩序,促使白酒产业健康发展,开展或配合开展专项整治。

市财政局:负责相关经费保障。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人员素质。根据每年度监督抽检产品质量状况,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质量提升知识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进一步开展标准化、计量、质量知识集中培训,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三)强化考核奖惩,完善激励机制。一是建立工作通报机制。每年对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失职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直至按规定问责。二是对获得“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25万元。三是对获得“贵州省名牌产品”、“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企业(单位),一次性分别奖励5万元。四是鼓励县级政府积极开展“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活动,对获得“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荣誉称号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四)落实工作经费,保障工作实施。为保障工作顺利推进和取得实效,从2014年起,市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250万元,用于开展产品质量抽检及品牌创建表彰奖励工作。其中:重点工业产品抽检经费55万元,2013年先由市财政调剂解决,2014年起纳入财政预算;品牌创建奖励经费按获奖品牌据实拨付,不足部分增加财政预算。本文件下发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遵义市实施名牌发展和产品创新战略的意见〉的通知》(遵府办发〔2004〕76号)不再执行。各县(市、区)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安排工作经费,确保有关工作开展。

(五)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工作氛围。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等活动开展多种形式宣传,通过举办“实验室开放日”及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和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诚信至上、以质取胜”的理念。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网络等舆论宣传作用,积极开展多层次、立体化、系列化的宣传,增进民众对质量提升的参与度和关注度,构筑“人人懂质量、事事讲质量、处处要质量”的良好舆论氛围。

延伸阅读

定西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北京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